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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662
分  类: 其他;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标      题: 吉政办发2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4-00662 分  类: 其他;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18日
标      题: 吉政办发26号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14年07月04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7日  

  

  

  吉林省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统筹发展的新征程。吉林省是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份之一,省第十次党代会把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吉林发展升级版的重大举措摆上突出位置,赋予了林业新的使命、新的任务。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省委、省政府建设美丽吉林的战略目标,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4—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林业定位

  一、规划背景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快速发展阶段,资源需求大,环境要求高,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突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高生态承载能力,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一)面临重大战略机遇,林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发阵容。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在建设生态文明的不懈探索中,赋予了林业“四大地位”、“四大使命”,继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林业发展,新世纪以来,先后出台《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吉发〔2004〕12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吉发〔2009〕32号),确立了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战略目标,实施了一系列强林、惠林、兴林政策,提出了建设美丽吉林的明确要求,标志着林业发展进入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同时,也为林业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和动力。

  (二)面对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林业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我省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和重要商品粮基地,资源依赖型的重化工业结构以及粗放的发展方式,使林业生态遭受了很大破坏,生态环境不堪重负,资源环境约束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阻碍吉林振兴的现实问题。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可持续的生态屏障功能、资源储备功能、固碳释氧功能和经济产出功能,森林生态系统改善环境的服务价值对于维护修复陆地、大气系统生态具有举足轻重的基础保障作用。

  (三)面对吉林省情、林情,林业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先导力量。我省是林业大省,森林、湿地资源丰富,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39%,林地、湿地面积占全省幅员面积的一半以上,林业职工、林农以及依托林业生存发展的人口超过全省人口的1/4,围绕森林多种资源开发形成的各种各类产业经济总量已突破2000亿元。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不仅期待安居、乐业、增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清,不仅期待殷实富庶的幸福生活,更期待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顺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省委、省政府作出“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决策,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林业在推进全省绿色发展进程中,不仅是首选的战略突破口,也是重要的先导拉动力量。

  二、林业定位

  从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和需要出发,确定了林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坐标。

  (一)维护生态安全,构建功能优化的生态格局。我省地处国家东北森林屏障、北方防风固沙屏障等生态功能区基本架构的关键节点,承担着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职责,在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构建国土生态安全格局进程中,林业承载着主力军的重大使命。

  (二)管好生态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自然基础。林业负责保护、修复的森林、湿地、荒漠三大陆地生态系统覆盖了我省近2/3的国土面积,既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然基础。保护好存量资源,努力扩大资源增量,夯实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基础,充分发挥林业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的职能作用,既是林业履行职能、守土有责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建设美丽吉林的必然要求。

  (三)修复自然生态,提升发展承载能力。我省生态系统类型属于典型的陆地生态系统。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主体,湿地更是地球之“肾”,林业承担着保护、修复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大职责,对于全面提高陆地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具有决定性作用。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现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并针对一些特殊的生态区位、特殊的生态需求,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使自然系统整体功能得到尽快恢复和增长。

  (四)推动绿色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林业是规模最大的循环产业,潜力巨大的低碳产业,特别是林业绿色资源富集,是孕育特色种植养殖、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能源新材料等其他产业的母体产业。充分发挥林业在推动绿色、循环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促进吉林经济调整优化、实现整体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所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壮大林业产业规模、提升林业产业素质、增加绿色经济总量,为推动全省经济向绿色发展转型提供环境资源支撑,林业具有广阔的增长空间、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强大的吸纳就业、增收富民能力。

  (五)繁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核心价值观。文化建设是提升软实力、增强综合省力的重要基础,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吉林文化的标志性符号是长白山文化,长白山文化的内核是森林文化,具有敬畏自然、崇尚自然的先天基因,林业是传承弘扬吉林特色生态文化的主体力量,承担着建设人文林业重要职责,必须在培育繁荣生态文化、打造生态文明核心价值体系进程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章  规划目标、总体布局和战略任务

  一、规划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吉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发展生态林业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坚持用生态经济思维谋划林业,用生态建设主体定位林业,用城乡统筹理念建设林区,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维指导城镇绿化,力争经过努力建设,形成安全的生态屏障、高效的生态经济、繁荣的生态文化互为依托、协调发展的林业生态文明格局,为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作出林业应有的贡献。

  (一)林业保障生态安全能力大幅提高。在明确划定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生态保护红线,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基本格局的基础上,使国土开发空间格局更加适应建设美丽吉林的生态安全需要。通过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治理,到2015年林业生态主要指标达到:林地保有量951万公顷(含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经营的林地18万公顷),森林保有量83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42%,森林蓄积量96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53亿吨,自然湿地保有量10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55%,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32万公顷,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9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5 %,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5%,4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957万公顷(含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经营的林地18万公顷),森林保有量85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50%,森林蓄积量103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58亿吨,自然湿地保有量120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6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67万公顷,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6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全省生物多样性流失得到基本控制,森林涵养水源能力、保持水土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生态承载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我省陆地生态安全系统基本架构。

  (二)林业推进转型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依托林业的资源优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发展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生态经济型产业,逐步从单纯依赖消耗森林资源的传统生产方式中走出来,加快林业经济转型、林区社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到201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600亿元,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7000亿元,生态经济型产业初具规模,成为林业经济领域活力最强、增长最快的产业。到202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500亿元,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8800亿元,林业一、二、三次产业比重进一步优化,经济林、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林特产品加工利用、森林生态旅游等成为林业增长的支柱产业。依托林业这一规模最大的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体,增强林业向社会提供优美环境、清新空气、清洁水源、宜人气候等生态产品的能力,使林业成为支撑我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拉动我省绿色GDP增长的重要引擎。

  (三)生态文化主导生态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使之成为宣传、教育、感染、鼓舞人们热爱自然、美化环境、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载体。深入挖掘、保护和传承具有历史、地域特色和民族传统的生态文化,融入吉林文化产业发展大格局,从根本上影响人们的思想和意识,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建立健全崇尚自然、尊重自然的精神准则、文化修养、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并通过生态安全制度和政策体系的健全完善,打造美丽吉林核心元素,使生态文化成为吉林文化传承的优势基因,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到2015年,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82%,在全社会初步形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风尚。到2020年,生态文化平台进一步增多,生态文化产品进一步丰富,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85 %,建立健全资源消耗、生态破坏、生态服务、生态文化发展评价体系,形成促进生态文化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使林业生态文化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规划目标

  类别

  类型

  序号

  指标

  2013年目标

  2015年2020年属性

  生

  态

  安

  全森林湿地沙地生物

  多样性

  1林地保有量(万公顷) 948(※)951(※)957(※)约束性2森林保有量(万公顷)830834851约束性3森林覆盖率(%)439442450 约束性4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9596103约束性5森林植被碳储量(亿吨)515358预期性6自然湿地保有量(万公顷)103108120约束性7自然湿地保护率(%)425560约束性8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万公顷) 32167约束性9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127133140 预期性10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率(%)889095约束性

  生

  态

  经

  济 经济

  价值11林业产业总产值(亿元)135016002500预期性

  生态

  价值12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亿元)640070008800预期性

  

  生

  态

  文

  化

  宜居

  环境生态

  观念

  1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539542预期性

  1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97110130预期性

  15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的比率(%)304060预期性

  16义务植树尽责率(%)898989预期性

  17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808285预期性

  备注:含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经营的林地18万公顷。

  

  二、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科学确定东、中、西三大主体功能区和保护修复林业生态系统的四个生态屏障建设,构建以“三区四屏”为主体骨架的林业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东部主体功能区要发挥长白山区森林资源优势,着力提升生态屏障功能和生态产品产出功能,构建以生态资源为基础、森林培育为依托、林地经济为支撑的高功能林业生态功能区。本区主要包括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辽源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梅河口市,地貌类型为长白山腹地及其余脉的中低山丘陵。中部主体功能区要发挥城镇群和产业群相对集中的比较优势,突出城乡绿化美化,加强农防林更新改造,着力培育速生丰产林、种苗花卉、林特产品精深加工等生态经济产业,构建城乡绿化水平高、产业集群规模大、经济支撑能力强的林农优势互补功能区。本区主要包括长春市、四平市及公主岭市,地貌类型主要是平原、台地和丘陵。西部主体功能区要发挥土地面积大、光照热量足、湖沼湿地多的优势,着力实施湿地、草原、沙地等生态系统修复和治理工程,在改善恢复生态植被的基础上,把湿地保护、土地沙化盐碱化治理与发展生态经济结合起来,打造适应性产业链条,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的生态恢复功能区。本区主要包括白城市、松原市及双辽市,地貌类型为冲积平原,科尔沁沙地东缘及向海、莫莫格、查干湖、月亮湖等湿地。

  依托三大主体功能区,打造四个生态屏障:即长白山森林生态屏障、科尔沁防风固沙生态屏障、黑土地保护生态屏障和松嫩湿地保护修复生态屏障。长白山森林生态屏障,范围包括张广才岭、老爷岭、龙岗山及长白山丘陵区。主要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为主体,推进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保持和发挥森林资源优势,通过森林抚育、冠下引进珍贵树种和自然休养生息,恢复长白山地带性森林植被,促进天然林向顶级群落演进,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发挥长白山森林对中西部粮食主产区乃至全省国土安全的生态屏障作用。科尔沁防风固沙生态屏障,范围包括向—乌沙带、松花江右岸沙带和松嫩沙地等。主要以治理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为重点,以三北五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为主,建设防风固沙林、农防林,治理“三化”草原,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遏制沙化土地扩展态势,科学构建乔、灌、草相结合的立体化生态屏障。黑土地保护生态屏障,范围包括大黑山以西、科尔沁沙地以东、京哈铁路两侧黑土区。主要以黑土地保护为主,加快农防林网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控制和防止水土流失,实施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建设高功能、全覆盖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减少耕层黑土流失,力争黑土层实现恢复性增长。松嫩湿地保护修复生态屏障,范围包括第二松花江下游、嫩江、洮儿河流域湿地。主要以向海、莫莫格、龙沼、月亮湖、查干湖、大布苏等列入国际、国家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为重点,加强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通过补水等人工适度干预,修复或重建湿地,维护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地保留湿地的生态特征和自然风貌,保护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确保湿地面积实现动态平衡,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三、战略任务

  全面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要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为主攻方向,围绕增强林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产出功能,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生态系统修复体系、生态经济产业体系、生态安全制度体系、生态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

  (一)着力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对全省国土生态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管控和规划指导,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科学高效的空间格局、规划体系和推进机制。

  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持用底线思维划定林业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红线,使国土开发空间格局为生态安全保留适度的自然本底,为子孙留下足够的生存与发展空间。林地和森林红线:全省林地面积不低于939万公顷,森林面积不低于851万公顷,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03亿立方米。湿地红线:明确湿地在国土分类管理中的生态用地地位,全省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120万公顷。沙地植被恢复红线:全省治理宜林宜草沙化土地不少于167万公顷。生物多样性红线:濒危动植物保护率不低于90%。红线是全省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线,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在规划目标基础上,有所发展,保障全省生态安全。

  2实行差异化保护管控。按照“三区四屏”的功能定位,根据生态环境重要性、敏感性、脆弱性和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及环境保护需要,实行分级控制和管理,将不同的生态区域划分为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集约开发三个等级,制定不同的区域发展环境政策。禁止开发区包括重要森林资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没有纳入保护区的江河源头、湿地、草地、历史遗迹、风景名胜等区域,依法实施严格保护,禁止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限制开发区包括苗木繁育、水源涵养、风沙防治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国境线、水库湖泊周边等重点生态区位,沙漠化、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脆弱区,这些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促进生态功能的保育和恢复。集约开发区包括重点城市群、节点城镇、交通干线周边及资源型物流产品集散地等,这些区域主要以优化环境带动经济发展,强化资源管理,促进集约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能力。

  3完善生态规划体系。围绕第二个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湿地保护规划、防沙治沙规划、林业产业发展规划、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转型规划等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强化衔接,形成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完备体系。按照生态建设一盘棋部署的要求,加强区域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把森林、水源、大气、土壤、流域等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衔接统一起来,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本遵循。

  (二)着力构建生态系统修复体系。按照我省林业生态覆盖的领域和范围,突出抓好森林、湿地、沙地和野生动植物等四个方向的生态系统恢复和功能提升。

  1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坚持保护天然林、营造人工林、更新改造防护林、发展壮大经济林的生态布局,以天保工程区为基本平台,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三北五期”和退耕还林等工程建设,推进全民义务植树,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

  2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系统。全面加强对自然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监管保护,对退化或面临威胁的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限养限用、保育结合等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各级湿地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以及鸟类迁飞网络和跨流域、跨地区湿地,使全省60%的自然湿地和9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3治理修复沙地生态系统。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统筹规划全省防沙治沙工作,全面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启动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分区突破,以生物措施、工程措施为主,人工栽植乔灌草、同封造育措施相结合,加快林草植被恢复,构建以林为主、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

  4保护恢复生物多样性。大力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救护、驯养繁殖(培植)、基因保护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三)着力构建生态经济产业体系。紧紧围绕提高林业生态服务功能和经济产出功能,以加快转变森林经营方式和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转型促进生态保护,以产业升级带动经济发展,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着力改造传统产业,突出发展新兴产业,控制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冲突产业,构建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

  1提高生态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生态产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强有形生态产品生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品质、保障供给,既满足民生和发展需求,又不过度开发,实现可持续利用。强化无形生态产品生产,保护和扩大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产品生产空间,增强森林储碳固碳、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降低噪声、调节气候、吸附粉尘等生态服务能力,为建设美丽吉林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支撑。

  2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森林资源深度开发,大力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充分利用多种资源优势,实行综合开发、立体经营,走资源节约、林地集约、效益良好的转型发展之路。要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搞好林特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加快林业产业规模扩张、质量提升、效益倍增。坚持把兴林富民作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能够在农民增收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性、支柱性作用的产业,重点抓好森林生态旅游、绿色有机食品、森林特色养殖、湿地特色种植养殖、种苗花卉等产业,加快形成一批拉动经济增长、吸纳社会就业、实现富民增收的产业集群。

  3构建绿色增长新兴产业体系。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加大技术研发、工程化、产业化经营力度,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重组,积极培育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能源和生物制造,以技术跨越带动产业升级,抢占生物产业制高点。立足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建设生物质能源基地,走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开发硅藻土、金属镁、钼、镍等新材料产业,大力发展长白山特色经济林,培育竞争新优势。

  (四)着力构建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健全的制度是维护生态安全的根本保障,对已经出台的林业法律、法规,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对与生态保护建设不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章,要加快修订,对缺少法律保障的制度盲区,要加快立法,惩戒约束破坏生态行为,形成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1完善维护生态安全法规体系。加快研究制定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已颁布的林业法律、法规,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便于操作和检查监督的地方法规或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执法,做好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林业法治意识。要加强地方立法,加快地方法规修订,完善地方规章,加大对侵占破坏林地、湿地、草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正义、保障生态安全。

  2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把资源消耗水平、生态破坏程度、生态服务绩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绿色核算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开发限制和保护制度、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林业补贴制度,积极探索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制度,金融税收扶持政策,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制度,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多元化、多渠道林业保护、投入和扶持机制。

  (五)着力构建生态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坚持“强化创新、重点突破、优化配置、支撑发展”的林业科技方针,在生态建设重点领域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基础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大幅提升林业科技引领发展、服务生态建设的能力。

  1构建科技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格局。着眼解决困扰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在林木遗传育种、森林资源培育和管护、荒漠化治理、林产品精深加工、开发林地经济等重点领域实现较大突破,形成自主研发一批、攻关突破一批、推广转化一批、立项储备一批的科技服务格局。

  2着力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着眼国家林业科技前沿领域,在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应对气候变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等领域,加快科技攻关,力争到2020年,选育出一批适宜高产优质用材林新品种和优良无性系,累计完成重大技术攻关20项、开发林业生态新产品400个,确保林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3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采取组装配套和集成应用等形式,把现有林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全面提高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科技含量。激活林业生产要素内在活力,构建科技引领创业、支撑致富、提升产业的新型生产力布局。按照推广一批先进技术、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支柱产业、致富一方林农群众的思路,在重要生态区域建设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整合科研教学和企业的科技资源,实行项目在园区摆放、人才向园区流动、技术向园区集中,以园区为基点,辐射带动周边,构建科技富民型经济板块。

  (六)着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力源泉和基础保障。要通过丰富生态文化内涵,强化生态文化宣传,创新生态文化载体,繁荣生态文化产业,使生态文化紧跟时代脉搏、蓬勃发展壮大,不断引领生态文明建设核心价值观念,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尊重自然、崇尚节约、爱护生态、科学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和道德行为规范。

  1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投资,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提升其文化载体功能的基础上,打造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林业生态文化园区。以园区为平台,推广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供丰富多样的生态文化创意产品,构建宣传、扩散、辐射生态文明理念的生态文化传播体系和服务体系。

  2强化生态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把生态文化建设纳入全省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整合文化资源,挖掘森林文化、花卉文化、园林文化和动物文化价值,强化生态文化典籍编撰出版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文化建设氛围。积极挖掘民族、民间、民俗生态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活动,让生态文明理念进社区、进家庭、进课堂,形成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生态文化为主题,以关爱自然、保护生态为主基调的生态文化传承体系。

  3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产业。要把生态文化建设与发展林业生态经济结合起来,把生态文化元素融入生态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过程,给林业经济打上鲜明的生态文化符号,以生态经济的大发展撬动生态文化产业的大跨越,构建生态产业与生态文化互为依托、共生双赢的发展格局。要把具有生态文化内涵、体现长白山文化特色的二人转、木刻、剪纸等艺术形式,纳入生态产业发展规划,打造生态文化价值与生态经济价值相统一的产业体系,使之成为繁荣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的拉动力量。

  第三章重点工程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的主体功能,以保护修复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为核心,以构建三大主体功能区和四个生态屏障为依托,突出林业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满足社会生态产品需求、调节区域气候等方面的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实施九大重点生态工程。

  一、生态用地保护工程

  (一)加强对生态用地保护。运用行政手段严守生态红线,将林地、湿地、沙化土地等生态空间保护与治理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政府责任制考核,用行政手段推动生态保护措施的贯彻落实。运用法律手段强化生态用地保护,对森林、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宜林宜草沙化土地等已经具有法律、法规保障的生态用地,要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不受蚕食破坏和占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坚决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行为。运用经济手段严格生态用地保护,对各类工程项目征占用生态用地,必须按规定履行申报审批手续,足额缴纳生态恢复补偿费用,用于生态保护和建设。

  (二)实施林地清收行动。深入落实《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以林地管理为核心、以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管理体系为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侵占蚕食林地行为,依法清理被侵占林地。对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周边、江河两岸、湖泊周围、景区附近等重点生态区域,皆伐迹地、参后地、小片荒和挂画地,以及被蚕食破坏的农田林网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清收回的林地,要全部落实停耕还林措施,确保还林质量,实现生态复位,促进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

  (三)推进生态用地恢复和稳定增长。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供地项目使用林地的规定,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建立林地使用预审制度,提高林地征占用补偿标准,促进建设工程不占或少占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整理过程中不得挤占破坏林地。严格保护公益林地,禁止在公益林采石、采砂、取土,严格控制勘察、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公益林。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补充生态用地的数量,确保全省生态用地资源适度增长。

  二、重点造林工程

  (一)退耕还林工程。着眼于生态功能恢复,深入开展退耕还林(还湿),对被侵占蚕食的林地、坡耕地、沙化耕地和重要生态区域的宜林地进行退耕还林。东部地区以坡耕地停作退耕为重点,努力提高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能力。西部生态脆弱区要引导农民走适度规模、精种高产、集约经营之路,把沙化耕地退(停)耕还林。

  (二)三北五期防护林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北方防风固沙生态屏障的要求,加大三北五期防护林建设力度,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中部地区以黑土地保护为重点,全面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对缺林少带地段,营造新的防护林带,形成完备的防护林体系。西部以防风固沙为重点,突出恢复林草植被,构建以防沙治碱、治理荒漠化土地为重点、乔灌草、片带网相结合的防风固沙林(草)建设体系。

  (三)封山育林工程。对郁闭度较低、目的树种幼苗幼树较多的林分,或依靠自然力可迅速恢复森林的无林地、疏林地,大力开展封山禁牧工程,扩大封育面积,加大禁牧力度,冠下补植珍贵树种,促进森林正向演替。

  三、绿化美化提升工程

  (一)城镇绿化美化工程。以建设生态宜居城镇为目标,以“增绿量、提功能、强管理、上品位”为主线,以创建为载体, 坚持以城带镇、以镇促城、城镇联动、整体推进,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水平,形成科学生态、总量适宜、布局合理、均衡发展、功能完善、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城镇园林绿化格局。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及绿化(美化)标准县(市、区)创建活动,科学规划,重点推进,积极引导和鼓励在城市建成区建设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绿道绿廊,在城市郊区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不断扩大绿地规模,提升绿化美化层次和品位,努力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绿色森林城市;要科学选择一批基础设施比较完善、镇域经济条件较好的小城镇,开展森林小镇创建工程,因地制宜规划景观设计,以乡土树种为主,突出地域特色和民俗特色发展小镇生态文化,在全省高起点、高标准建成一批集生态功能、景观效益和绿色人文为一体的精品样板小镇,大幅度改善城镇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要通过打造一批符合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发展方向的示范工程,向全省推广。到2020年,全省园林城市、县城的比例不低于80%,创建省级以上森林城市10个,完成绿化标准县10个,建成特色森林小镇180个,美丽吉林建设成效得以全面体现。

  (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绿化美化。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乡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拉动效应,把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改善转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美丽乡村创建工程为载体,分步推进1000个以上绿色样板村屯建设,促进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村屯绿化与村屯整治相结合,与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以“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大力营造环屯林、宅旁林、经济林,引绿进院,引果进园,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基本达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屯边有树、路边有荫的绿美标准。到2020年,全省建成绿化样板村1500个,初步形成美丽乡村大格局。

  (三)绿色通道工程。积极推进公路、铁路、江河堤防、库区等交通廊道和生态廊道的绿化美化,加大投入,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建成覆盖全省的绿色通道网络。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绿色通道建设,以美化环境为主要功能,在条件适宜的地带合理配置主副林带,实行针阔混交,形成立体复层的绿化带。县、乡道路沿线绿化,在突出美化的同时,兼顾防风固土,改善环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河渠、堤坝、水库沿线绿化美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绿色通道建设要统筹规划,同步推进沿线的城镇、乡村绿化美化。力争到2020年,主要交通干线和江河沿线都建成高标准的绿色生态长廊。

  (四)裸露山体修复绿化工程。以主要公路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的植被恢复和治理为重点,对全省国、省、县干道及主要旅游路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山体进行全面修复,防治水土流失,恢复生态植被,改善主要公路沿线的景观,深层次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人工栽植乔灌花草,采取封育措施,加快恢复植被。对大坡度、岩石、风化等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有计划、分步骤地利用工程措施和先进技术进行植被恢复。到2020年,主要交通干道两侧60%以上裸露山体基本完成修复和绿化。

  (五)长白山生态景观美化工程。以长白山环区旅游公路绿化美化建设为重点,顺应自然理念,以自然恢复为主,人为修复为辅,坚持乔灌花相结合,采取清理、整治、修复、改造、提升等工程和生物措施,逐步恢复长白山景区沿线自然风光,把长白山环区旅游公路打造成反映长白山地域特色,国内领先,世界闻名的森林生态走廊。

  四、森林资源保护与培育工程

  (一)调减森林采伐量。严格控制天保工程区天然林采伐,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大幅调减木材产量,直至全面停止采伐,通过发展替代产业实现工程区转型发展。适度调减东部地方县市天然林采伐限额。充分调动集体林改后农民经营主体积极性,深入开展荒山荒地造林,鼓励发展林下经济,实现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协调发展。

  (二)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健全森林资源管护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实现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完善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加快推进火险预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道路、生物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监测预警、检疫检查、防治减灾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联防联治机制,规范疫区管理,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同时,加强外来物种管理,防止外来物种入侵,确保物种安全。

  (三)加强森林资源培育。推动各地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方案全面开展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稳步推进森林抚育和经营样板基地建设,优化林分结构,加快林木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大力开展封山育林,促进森林自然恢复。着力培育和保护乡土珍贵树种资源,以现有林改培为主,新植林为辅,大力营造以红松、云冷杉、水曲柳、胡桃楸、柞树、椴树等珍稀树种为主的优质用材林,建立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基地。到2020年,完成森林抚育100万公顷。

  (四)加强林木种苗建设。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设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有效保护我省优质和濒危林木种质资源。强化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改善良种基地生产、科研条件,加快良种选育进程,培育一批优良品种和优良无性系。加大林木良种生产和推广体系建设,确定保障性苗圃重点建设,培育良种壮苗、珍贵树种苗木和生态林苗木,满足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需求。到2020年,林木良种使用率要达到75%。

  (五)加快农防林更新改造。对农田防护林中的成过熟林进行科学合理的采伐更新,对枯死树、残次林实施全面改造,发挥其保田增产的作用。力争在规划期内,对积累的成过熟林全部更新完毕,使之进入良性动态循环轨道。

  五、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一)实施西部重要湿地长效补水工程。加快河湖连通工程建设,解决西部湿地水源短缺、湿地面积萎缩问题,形成湖泡沟渠连接贯通、水系发达的网络化湿地水源补给系统。重点在向海、莫莫格、扶余、乾安花敖泡、大安牛心套保、月亮湖、波罗湖等重要湿地,根据水资源需求状况,实施“引洮入向”、“分洪入向”、“引嫩入莫”、“引松入波”等生态补水工程建设,通过工程技术手段,使西部重要湿地核心区的生态用水具有完备的供水通道和稳定的水源保障,保护和维系湿地生态系统涵养水源、蓄洪防旱、调节气候、降解污染、增加碳汇等作用。

  (二)实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移民工程。将生态移民纳入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通过政策扶持鼓励移民迁出,由政府统一组织将向海核心区2个村屯、莫莫格核心区25个村屯全部迁出,将原有建设用地和生产用地恢复为生态用地,有效增加湿地面积,最大程度地减轻人为活动对生态造成的压力。

  (三)实施长白山退化泥炭地再湿增汇工程。在延边、通化、白山、吉林等地开展长白山退化泥炭地再湿增汇工程。修复湿地面积2万公顷,使长白山区退化泥炭地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湿地储碳功能基本恢复。

  (四)实施退耕还湿工程。抓住我省作为国家退耕还湿试点省份的有利契机,对省内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范围内的非在册耕地重新恢复为湿地。到2020年,退耕还湿面积达到14万公顷。

  六、沙化土地治理工程

  (一)造林治沙工程。根据沙化土地形成原因和不同类型,通过人工造林种草、农田林网更新改造以及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植树造林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遏制沙化土地蔓延。同时,加快对现有残次林、低质林、成过熟林的更新改造,提高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到2020年,完成治沙造林167万公顷。

  (二)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根据土地沙化、盐碱化形成的原因和类型,有针对性的采取与其自然规律相符合的治理措施,启动省级防沙治沙专项补助资金治沙造林工程项目,对沙化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规模推进。力争在2020年前创建5个防沙治沙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建设治沙示范基地3—5个。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一)加强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全面实施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吉林省实施方案,针对东北红豆杉、长白松、刺楸、朝鲜崖柏、人参、山楂海棠、玫瑰7种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近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措施,稳定、恢复和壮大野生资源。建设就地保护点39个;构建近地保护基地4个,保护点40个;构建迁地保护种苗试验基地4处,保护单位13家;建立6个物种154个采种点。

  (二)加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网络体系建设,开展极小种群野生动物拯救保护。开展拯救和保护东北虎、豹、原麝、丹顶鹤、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大鸨、白鹤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种及其栖息地。加强野生动物科研、救护繁育。完善野生动物监测体系和保护管理体系。切实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制,维护国家利益和形象。

  (三)加强对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和建设。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景观和基因多样性保护力度,对目前保护空缺的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加快划建保护区和森林、湿地公园,完善保护网络体系。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推进国家级示范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建设,通过新建、晋升、续建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区的规模及功能,继续为野生动植物的原地保存创造更加优良的栖息环境。其中,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6个。加强森林公园建设,新建4处森林公园。

  (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建立健全省、县二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在全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疫病高发区、边境地区、自然疫源地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密集区、集散地,建立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资源监测站96个。

  八、林业产业倍增工程

  充分发挥林业资源多样性优势,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旅游经济、特色经济、循环经济,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业经济总量达到2500亿元,跻身林业经济强省行列,突出抓好10个重点产业。

  (一)现代森林培育产业。突出生态效益林建设,大力开展封山育林、低质低产林改造,增强林业产出功能。有计划地培育珍贵大径级用材林,打造国家级优质商品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稳步发展工业原料林建设,大力培育速生丰产林,建设速生优质用材林生产基地。

  (二)经济林产业。东部山区重点实施百万公顷红松果材兼用林培育工程、百万亩东北红豆杉培育工程、百万亩榛子果林培育工程、百万亩核桃林培育工程、百万亩蓝莓培育工程,西部风沙干旱区重点实施沙棘、沙枣等抗旱固沙经济林培育工程。

  (三)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以林蛙、梅花鹿、野猪等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以森林猪、森林鸡、冷水鱼、蜜蜂等为主的特色养殖业。建设以人参、五味子、天麻等为主的中草药培育基地,以松茸、木耳、香菇等为主的食用菌基地以及山野菜栽培基地。逐步把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业打造成林区全民创业的主战场,成为富民增收的支柱产业。

  (四)苗木花卉产业。立足我省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新形势,结合森林城、园林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绿化苗木花卉产业,构建林木种苗和园艺花卉产业基地。加快实现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在容器大苗培育技术创新、园林花卉新品种繁育、绿色景观布局构建等方面加大投入,推动种苗花卉产业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新动力。

  (五)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加快木材加工业转型升级,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现代要素积累,重点发展生态木屋、高端家具、环保家装、木材改性新产品开发等新兴产业,着力实现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转变,由贴牌生产向自主品牌转变,由满足工业原料需求向满足多样化民生需求转变。

  (六)林特产品加工产业。充分发挥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势,依托经济林和林下种养业基地,构建绿色食品、森林中药、森林保健品等林特产品加工产业体系。力争培育3—5个产值规模达百亿元的重点龙头企业。

  (七)森林生态旅游业。依托我省森林、湿地、冰雪、湖泊、民俗、文化遗址等旅游资源,围绕加快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打造避暑、度假、观光、科普、健身等休闲旅游观光基地,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服务业。

  (八)林业新能源产业。依托林业资源优势,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跨领域、跨行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重组,积极培育林业新型能源产业。立足节能减排,加快发展固体燃料颗粒、林区水电、沼气等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栽培文冠果等能源植物,建设生物质能源产业基地,探索发展林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最大限度减少生产生活对森林资源的消耗。

  (九)林区矿产开发产业。在保护生态前提下,积极开发林下矿产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资源入股等形式,加大对矿泉水、石材、硅藻土和钼、镍、镁等稀有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林业、矿产业深度融合的产业基地,形成支撑地方工业、拉动林区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集群。

  (十)林产品商贸物流产业。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快捷高效、安全方便、货畅其流的林特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培育和扶持一批专业化物流企业,加快构建延吉松茸、梅河口果仁、抚松人参、东丰梅花鹿等林特产品物流中心。改造提升林区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

  九、生态文明宣教工程

  着眼建设生态文化,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关爱生态、保护生态、参与生态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三项活动:

  (一)开展生态文明宣教活动。开展以保护生态、热爱森林、节约资源为主题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从小事做起,从娃娃抓起,通过点滴熏陶积累,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并成为社会的共同行动。

  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以植树节、湿地日、荒漠化日、爱鸟周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普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增强全民绿美吉林大地责任感,营造爱护生态、参与美丽吉林建设的良好风气。

  (二)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广泛动员各级党群组织、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以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关注森林活动,宣传和奖励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和先行者,用典型带动全民行动,让热爱森林、关注森林、保护森林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通过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和生态社区小区等活动,重点创建城镇“生态文化园林”和“生态文化自然保护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充分挖掘林业文化内涵,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依托,建设一批生态文化教育基地。评选具备良好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价值观形成,教育功能显著的生态科普和生态道德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示范窗口,普及全民生态知识,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到2020年,推出林业生态宣传片10部以上,创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处。

  第四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一)实施严格的生态用地保护政策。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认真执行《森林法》及其条例和《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积极构建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为基础,以林地权属、用途管制为核心,以林地保护管理各级政府负责制为保障的林地保护管理新体系。综合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等措施,加大对非法侵占蚕食林地的清理力度,坚决控制和扭转林地流失局面。全面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提高征占用林地补偿标准,积极转变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管理方式,加强对项目选址、使用林地规模的调控,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遵守《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严禁开垦破坏湿地行为,保护和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二)健全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和补偿机制,多渠道筹集生态修复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扩大财政对林业发展的补贴范围,稳步提高补贴标准,完善林木良种、苗木、造林、森林抚育、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林业机具购置等补助补贴政策,逐步建立财政保障的长效补水机制。

  (三)完善基础设施投入政策。扩大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以物价联动机制为依据的投资标准。加大对林业灾害防控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增加对基层林业站(所)基本建设投入,推进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化博物馆、标本馆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在内的符合林业特点的多种信贷融资业务,创新担保机制,探索建立面向林农、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与贴息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对林业生态产品、林农、林业企业、林业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单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的补贴规模、范围和标准。利用好银行信贷资金,引导和鼓励林业企业和林农个人利用金融保险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

  (五)加大林业能力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林业防灾减灾、陆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林业信息化、基层林业公共服务等能力建设。加大对林业科技的投入,对全省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林业科研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和持续保障,真正发挥科技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和实用型专业人才。

  (六)建立完善支持林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政策。加大改革成本筹集力度,解决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问题,省级林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扶持林业职工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经营活动。对因木材产量调减、企业改制、棚户区改造以及历史形成的金融机构债务按政策予以减免,改善金融生态,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和服务林区经济转型发展水平。

  二、机制保障

  (一)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具体细化、逐级分解,并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由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与激励机制,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立生态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和生态政绩观,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的新型绿色经济核算制度,建立绿色经济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成立权威、独立的生态文明建设第三方评价机构,实行生态政绩考核、奖惩、问责机制。

  (三)建立深化改革推进机制。实施国有林区改革,促进国有林区经济转型、社会转型、体制转型,推动国有森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适应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现代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开展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创新经营机制,以精简、高效为原则,改革用工和劳动分配机制,提高地方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能力。深化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大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其承包林地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建立集体林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制度,发挥集体林地使用权的担保权能,鼓励农民发展家庭林场、民营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组织,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活内生动力、增加改革红利,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改善和生态建设。

  (四)建立保护激励机制。完善造林绿化、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法规。依法惩处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和非法占用林地、绿地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违法行政行为。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林业普法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评估,探索建立生态发展激励机制和补偿机制,开展资源使用权、碳排放权为代表的环境经济手段,探索市场化的生态补偿。

  (五)形成全民参与机制。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地方驻军和武警、民兵预备役、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团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发动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事业。创新公众参与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式和渠道,完善林业规划、工程、项目等绩效评价与监督制度,实行重大工程和决策的公示和听证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组织保障

  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实行一盘棋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一)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联动推进机制。有关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特点出发,主动站位,自加压力,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联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机制。各地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里统一规划部署,制定本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抓好具体落实。

  (二)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突出生态指标考核,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有序快速推进取得实效。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把生态文明绩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依据之一,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做到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措施、投入、责任“四到位”。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纪委办公厅,吉林日报社、新华社吉林分社,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2014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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