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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850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850 分  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30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政发〔2016〕4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0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吉政发〔2016〕4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批准吉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50项),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吉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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