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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220000013544357T/2010-00246 |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
| 发文机关: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日期: | 2010年09月08日 |
| 标 题: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政办发〔2010〕34号 |
| 发布日期: | 2010年09月08日 |
| 索 引 号: | 11220000013544357T/2010-00246 | 分 类: | 农业、林业、水利;通知 |
| 发文机关: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0年09月08日 |
| 标 题: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吉政办发〔2010〕34号 | 发布日期: | 2010年09月08日 |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
建设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0〕3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评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
吉林省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评估实施方案
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永吉县中新食品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和评估工作,力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内容、达到建设目标并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试行)》及《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陆生动物卫生法典》要求,在原有国家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强化疫病控制、防疫监督、疫情监测、防疫屏障体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措施,消灭以口蹄疫为重点的重大动物疫病,建成免疫无口蹄疫区,顺利通过国家评估,最终获得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认可,进而推动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兽医卫生工作,全面提高畜产品卫生质量,树立和提升吉林省畜产品在卫生安全上的国际形象,扩大畜产品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
二、建设范围
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标准,考虑到吉林市政府与新加坡兽医局签订的《建设中国吉林(新加坡)新型农业合作食品区无规定疫病区协议书》要求,本方案确定的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范围包括1个县的核心区和7个县(市、区)的缓冲区。具体区域为:
(一)核心区。吉林市永吉县全境,幅员面积2625平方公里,辖10个乡(镇、街道),139个行政村。
(二)缓冲区。位于核心区周边的7个县(市、区),包括:
1.吉林市的4个市、区。
磐石市。北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3960平方公里,辖19个乡(镇、街道),282个行政村;
桦甸市。北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6624.49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街道),179个行政村;
船营区。南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710.81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街道),70个行政村;
丰满区。西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1066.7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街道),70个行政村。
2.长春市的3个市、区。
九台市。南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3375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街道),310个行政村;
双阳区。东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1677.42平方公里,辖8个乡(镇、街道),136个行政村;
二道区。东部与永吉县接壤,幅员面积452.02平方公里,辖8个乡(镇、街道),35个行政村。
三、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无规定疫病区标准,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成完备的动物疫病控制体系、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和动物防疫屏障体系,区域内动物疫病防治、动物疫情监测、动物检疫、动物防疫监督的手段和水平达到国家和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规定标准,最终实现永吉县在2011年11月前通过国家无规定疫病区评估验收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建成免疫无口蹄疫区。
四、建设内容
(一)省本级。
1.硬件建设。
(1)省级兽医实验室建设。
兽医实验室处于一个相对独立或封闭的区域,并与其他区域之间建有屏障或缓冲区,实验室总面积不应低于
实验室布局应合理、结构安全、防护设施齐备,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设置应分设病毒室、细菌室、病理室、寄生虫实验室、理化检验室,以及实验动物舍、剖检室、洗涤消毒室、试剂室、无害化处理间、污水处理间、留样室、档案室等。
实验室需具有通风换气、恒温恒湿、双电源、防火等设施设备,并建立完善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实验室配备157台(套)仪器设备,包括:PCR仪2台、梯度PCR仪1台、普通酶标仪1台、全自动酶标仪1台、高速冷冻离心机2台、普通离心机5台、荧光显微镜1台、酶标仪2台、电泳仪2台、超声波清洗器2台、组织捣碎机2台、旋涡震荡器3台、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生化培养箱1台、干燥箱1台、倒置显微镜1台、生物安全柜6台、超低温冰箱2台、低温冰柜5台、普通冰箱8台、恒温冷藏柜4台、酸度计4台、真空泵1台、液氮罐1个(进口)、多(单)道微量移液器10套、电子天平2台、水浴锅2台、微波炉4台、纯水器2台、无外排高压灭菌器2台、电脑10台、照相机1台、投影仪2台、摄像机1台、震荡摇床4台、BTX电转仪及相关配套电转杯1套、SDS-PAGE转移印迹及相关配套电源1套、厌氧工作台1台、多道电动连续加样器2套、电动组织均浆机2台、自动组织脱水机1台、石蜡包埋机1台、自动染色机1台、实验室台60延米、试剂柜40个、通风柜4台、三级防震天平台10延米、车载冷冻采样箱2台、动物疫情监测车1辆等。
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2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验室主任要求具备与兽医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高级职称;各检验室负责人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中级以上职称。
(2)疫苗冷藏库建设。
建设疫苗冷藏库1座,建筑面积
装备全省疫苗冷藏库冷链设备无线监控装置,实现对全省各县(市、区)所有疫苗冷藏库的远程监控和高温预警功能。
(3)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建设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库1座,建筑面积
(4)动物卫生监督设施建设。
建设全省动物卫生监管网络体系,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备监督执法车辆1台,配备30台(套)动物卫生执法办案仪器、设施、设备。
2.软件建设。
(1)尽快组织修订《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
(2)健全完善疫病防控规划及各项管理规范。包括:《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划》、《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规范》、《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动物产地检疫规范》等。
(3)制定出台各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口蹄疫监测方案》、《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
(二)吉林市本级。
1.硬件建设。
(1)完善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
扩建实验室。在现有实验室北侧扩建
新增仪器设备。包括:荧光PCR仪、梯度PCR仪、倒置显微镜、多功能显微镜、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多功能电泳仪、细菌过滤器、小型冻干机、小型孵化器、细菌鉴定仪、自动组织脱水机、石蜡包埋机、自动染色机、制冰机、凝胶成像与分析系统、真空检测仪、微量振荡器、磁力搅拌器、通风橱、Ⅱ级生物安全柜、超声波裂解器、高速冷冻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干热灭菌器、中央操作台(2台)、生物安全实验室、超纯水仪、全自动酶标分析仪(2台)、自动酶标洗板机、生化培养箱、多道移液器(8个)、生物安全柜、低速台式离心机、高速台式离心机、全自动无蒸汽高压灭菌器等44台(套)。
改造装修实验室及办公室。地面、墙面、楼梯改造;更换门窗;上下水改造;电路改造;安装通风、保湿、保温设备;建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实验室主任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
(2)配备动物疫情监测体系设施设备。包括:带刻录机的品牌电脑10台、专业扫描仪2台、彩色激光打印机2台、单色激光打印机2台、数码复印机1台及耗材等。
(3)建设疫苗冷藏库和应急物资储备库。
建设疫苗冷藏库1座,建筑面积
建设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库及车库1座,建筑面积
(4)配备动物防疫监督及动物疫病监测车辆:吉林市本级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2辆,疫苗冷藏运输车1辆,动物疫病监测采样专用车和疫情应急指挥处理车各1辆。
2.软件建设。
(1)建立健全无疫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及工作方案等。
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包括:《吉林市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永吉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的通告》、《吉林市逃避动物产地检疫处罚规范》等。
健全完善疫病防控规划及各项管理规范。包括:《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划》、《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规范》、《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档案管理规范》、《动物疫情监测实施办法》、《动物产地检疫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牛羊屠宰检疫规范》等。
制定出台各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口蹄疫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
(2)实行畜牧业基本情况报告制度。为全面掌握区域内畜牧业基本情况,对核心区及缓冲区县(市)实行畜牧业基本情况报告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易感动物饲养情况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情况,制作统一表格,定期建档。
(三)核心区(永吉县)。
1.硬件部分。
(1)建设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畜产品卫生质量安全检验中心。
面积及布局:建筑面积
建设内容:一是购置或维修县级实验室仪器设备26台(套)。包括:普通离心机、石蜡切片机、普通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体视显微镜、超声波清洗器、酶标仪、电泳仪、普通生化培养箱、干燥箱、生物安全柜、分光光度计、普通冰箱、恒温冷藏柜、酸度计、液氮罐、多(单)道微量移液器、电子天平(感量01mg)、自动恒温水浴锅、微波炉、高压灭菌器、自动磨刀机、纯水器、蒸馏水器、电脑、照相机。二是配备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26台(套)。包括: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电子分析天平、旋光仪、pH计、干燥箱、培养箱、电阻炉、温度计、水浴锅、超声波清洗器、高压灭菌锅、高速冷冻离心机、超纯水装置、旋转蒸发仪、震荡器、显微镜、生物安全柜、漩涡混合器、电炉、匀浆机、粉碎机、电冰箱、空调器、微波炉、电脑。三是配备疫情监测网络设施655台(套)。包括:程控电话180部、网络电脑180台、测温仪180台、传真机90台、复印一体机10台、扫描仪15台。四是配备培训设备442台(套)。包括:培训桌椅300套、会议桌椅沙发40套、培训电脑和桌椅各50套、投影仪2套。
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实验室主任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
(2)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数量:设立5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公布进入无疫区核心区的指定通道),依法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切实控制动物疫病的传入传出。
选址:设在缓冲区县(市、区),且选址在与核心区(永吉县)交界处的主要交通干道上。即:长春市二道区四家子镇;吉林市丰满区白山乡;吉林市桦甸市八道河镇新开河村;吉林市磐石市取柴河镇二道河子村;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长桥子村。
面积:每个检查站占地面积
仪器设备:配备电视监视系统、冰柜(冰箱)1台,数码摄像机1台,数码照相机1台,录音笔1个,普通光学显微镜1台,机动消毒喷雾器2台,手动消毒喷雾器2台,应急灯2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1台,固定电话机1台,传真机1台,冷藏包2套,采样检疫箱2套,无害化存贮桶等。
(3)建设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
选址、数量及面积:建设1处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选址在缓冲区的船营区搜登站镇何家村,占地面积
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净化池及排污暗涵,架设电力专线,配置1台200kw变压器、大功率消毒喷雾机1台、电击式无血动物扑杀器1台、无害化处理设备湿化机1套;建设大型焚烧炉1座,配备处理量为10吨的水解法车载无害化处理设备、小型冷库以及配备防护服、护目镜、鞋套、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建设隔离检疫场。
选址、数量及面积:建设隔离检疫场一处,选址在缓冲区的船营区搜登站镇二官地村;占地面积1.
建设内容:配备供热锅炉、暖气、食槽、饮水器、风机、消毒器具等设施设备。
(5)设立无疫区建设管理警示牌。
为有利于无疫区的规范化建设,突出无疫区在动物疫病防治中的示范宣传作用,强化无疫区的社会效应,在进入永吉县核心区的各个交通道路口,设立27个无疫区建设管理警示牌。
(6)新建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
选址、数量及面积:核心区永吉县所属1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全部进行重新选址新建,每个乡镇畜牧兽医站新建小二层楼,面积达到
建设内容:配备乡镇畜牧兽医站所需设备,包括:冰箱、冰柜、高压灭菌器、保温箱、显微镜、火花测空器、干燥箱、测氮器、冷却器械、解剖器械、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等必备器材及动物疫病防控专用车10台(每个乡镇站1台)。
(7)建设冷链体系及应急物资储备库。
建设疫苗冷藏库: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1座疫苗冷藏库,建筑面积
完善乡镇村冷链体系:项目区域内乡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养殖量大小,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村级防疫员配备疫苗冷藏箱,用于储备、保管疫苗。
建设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1座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
(8)配备动物防疫监督及动物疫病监测车辆:永吉县配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2辆,动物疫病监测采样车2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处理车2辆;动物隔离检疫场配备工作用车1辆,无害化处理密闭运送车1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配备执法监督工作用车5辆(每个检查站1辆)、执法监督摩托车5台(每个检查站1台),用于实施隔离检疫、疫情调查、疫病监测、监督巡查和疫情应急处理、疫苗运输、病害动物及产品转移等工作。
2.软件部分。
(1)制定发布无疫区建设工作通告、规定。包括:《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无疫区建设的通告》、《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无疫区外引动物管理办法》、《永吉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饲养场、屠宰场的通告》等。
(2)健全完善疫病防控规划及各项管理规范。包括:《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划》、《口蹄疫预防控制扑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规范》、《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档案管理规范》、《动物疫情监测实施办法》、《动物产地检疫规范》、《生猪屠宰检疫规范》、《牛羊屠宰检疫规范》等。
(3)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具体为:《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域外动物及动物产品引入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制度》、《动物检疫管理制度》、《动物防疫证章管理制度》、《动物诊疗管理制度》、《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动物疫情报告监督核查制度》、《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动物隔离场管理制度》、《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制度》、《乡镇畜牧兽医站业务管理制度》、《畜牧业基本情况报告制度》以及《兽医实验室各项工作制度》等。
(4)制定出台各项技术方案及应急预案。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口蹄疫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口蹄疫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
(5)做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准备。按照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及现场评估表所列的6部分96项内容,逐项收集、整理、归纳、建档。各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项业务工作信息、资料系统,做到记录齐全,实施档案化保存;对各种文件、规范、标准制度等登记造册,实行科学化管理,以备查审核。
3.机构与队伍建设方面。
(1)健全完善兽医机构。进一步健全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及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确保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工作顺利展开。
(2)全面加强兽医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无疫区建设内容及标准,配齐有关人员,建立稳定的兽医队伍。
(3)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定专业人员培训计划,适时选派素质好的兽医技术人员到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兽医研究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掌握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技术理念,规范强化操作能力,提升兽医队伍工作能力。同时,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将其培养成为无疫区建设的技术骨干,适应无疫区建设的需要。
(四)缓冲区。
1.硬件部分。
(1)兽医实验室。
市级:
兽医实验室处于一个相对独立或封闭的区域,并与其他区域之间建有屏障或缓冲区,实验室总面积应不低于
布局合理、结构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实验室设置分设病毒室、细菌室、病理剖检室、寄生虫实验室,以及洗涤室、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间等。
实验室需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具有通风换气、恒温恒湿、双电源、防火等设施设备。
实验室应具备的仪器设备,包括:普通离心机、冷冻自动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普通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体视显微镜、超声波清洗器、超声波细胞破碎仪、组织捣碎机、酶标仪、电泳仪、普通生化培养箱、干燥箱、倒置显微镜、二级生物安全柜、分光光度计、低温冰柜、普通冰箱、恒温冷藏柜、酸度计、真空泵、液氮罐、多(单)道微量移液器、电子天平(感量0.1mg)、水浴锅、水浴箱、微波炉、高压灭菌器、自动磨刀机、纯水机、电脑、照相机等33台(套)。
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实验室主任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
县级:
兽医实验室处于一个相对独立或封闭的区域,并与其他区域之间建有屏障或缓冲区,实验室面积应不低于
布局合理、结构安全、防护设施齐备;实验室设置分设血清学室、细菌及寄生虫室、病理剖检室和准备室等,并具有污水处理等设施。
实验室需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具有通风换气、恒温恒湿、双电源、防火等设施设备。
实验室应具备的仪器设备,包括:普通离心机、石蜡切片机、普通显微镜、荧光显微镜、体视显微镜、超声波清洗器、酶标仪、电泳仪、普通生化培养箱、干燥箱、生物安全柜、分光光度计、普通冰箱、恒温冷藏柜、酸度计、液氮罐、多(单)道微量移液器、电子天平(感量0.1mg)、水浴锅、水浴箱、微波炉、高压灭菌器、自动磨刀机、纯水器、蒸馏水器、电脑、照相机等27台(套)。
实验室人员配备:实验室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具备研究生学历;实验室主任要求中级以上职称,有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
乡镇级:
新建或改造缓冲区内乡镇畜牧兽医站,所有乡镇畜牧兽医站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标准,实验室面积保证在
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包括:冰箱、冰柜、高压灭菌器、保温箱、显微镜、火花测空器、干燥箱、冷却器械、解剖器械、治疗器械、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等。
(2)疫苗冷链体系。
市、县、乡(镇)、村四级疫苗冷链体系设施设备健全完备,做到市县有疫苗冷藏库、冰柜(有条件的市县配备疫苗冷藏运输车),乡镇有冰箱、冰柜,村有疫苗保温包。
(3)防检疫体系。
市、县、乡配备足量的基础免疫器材以及防疫所必需的交通运输、通讯、网络信息传递、防护用品、检疫箱、消毒器具等。
(4)防疫监督体系。
在以往项目批复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市、县两级配齐监督工作所需的现场取证、办案用仪器设备、通讯工具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车辆。
(5)防疫屏障体系。
缓冲区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规定,在省推进组的协调指导下,积极配合永吉县在进入核心区的主要交通道路上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和无疫区建设管理警示牌,在核心区与缓冲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疫病控制屏障。
2.软件部分。
按照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评估管理办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及现场评估表所列的6部分96项内容,逐项收集、整理、归纳、建档。各项目建设单位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项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信息、资料系统,做到记录齐全,实施档案化保存;对各种文件、规范、标准制度等登记造册。
五、实施进度
按照《建设中国吉林(新加坡)新型农业合作食品区无规定疫病区协议书》要求,永吉县无疫区建设实施期限为2010年5月份至2011年11月份。具体实施进度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
(二)启动、培训阶段(
(三)完善硬件阶段(
(四)健全软件阶段(与完善硬件阶段同时进行)。按照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及现场评估表所列的6方面96项内容,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等软件建设。一是要搜集整理历年来无疫区建设的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建档;二是对按规定要求不具备的软件资料要进行系统筛查和调研,立即着手建立和完善;三是对有些需要进一步开展工作才能获取的信息、数据或资料,要抓紧工作,尽快补充到位。
(五)自我评估及整改阶段(
(六)省级预验收阶段(
(七)申报国家评估阶段(
(八)迎接国家评估阶段(
六、主要措施
为确保无疫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目的,采取法律、组织、技术、资金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法律保障。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行政规章、技术规范等,结合无疫区建设,有组织、多形式、多渠道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宣传无疫区建设的意义、做法和要求,把建设和维护无疫区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同时,尽快完成《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吉林市、永吉县等各相关市、县也要制定出台本地区建设无疫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等,为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省政府成立“吉林省无疫区建设评估工作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组”),主要负责全省及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评估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推进组由王守臣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李福升、省畜牧局局长贾涛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畜牧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纠风办等部门。
(2)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局,负责推进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畜牧局主管副局长担任。专家组由省畜牧局组织有关单位和兽医院校的兽医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落实,协助制定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工作方案和计划,指导和评估建设工作状况,对重大事宜进行论证和提出技术性意见。
(3)各市(州)、县(市、区)特别是永吉免疫无口蹄疫区涉及的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级无疫区建设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加强对资金投入、政策制定和执行管理的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无疫区建设的实施。
(4)层层签定无疫区建设责任书,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2.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在推进组统一指挥下,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无疫区建设相关项目的论证、申报,争取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支持;省财政厅负责为无疫区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相关用地的审批工作;省环保厅负责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场、隔离检疫场等土建工程的环评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无疫区设立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警示牌的审批等相关工作;省林业厅负责野生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省商务厅负责指导地方政府依据法规规划做好畜禽定点屠宰场厂(场)的规划、审批和管理等相关工作;省工商局负责无疫区内工商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审批工作,协助做好畜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提供立法支持,尽快修订《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省畜牧局负责组织无疫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县抓好疫病控制、防疫监督、疫情监测、防疫屏障体系建设;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协助做好从国外引进种用动物相关工作;省纠风办负责无疫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设立、运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市县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时间表和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
3.建立工作机制。
(1)推进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2)推进组办公室加强对无疫区建设工作的调度和督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推进组报告有关情况,并以工作简报形式向推进组成员单位通报无疫区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3)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市县要制定支持无疫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专人负责无疫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确保各项推进措施落实到位。
(4)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相关市县要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项目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推进组办公室(电子信箱:JiLinFangYiChu@Sina.com;传真:0431-88906654)。
(三)技术保障。
1.技术支撑。
充分发挥推进组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有计划地对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官方兽医进行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技术培训,切实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聘请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兰州兽医研究所等兽医科研机构有关专家,定期对无疫区建设和管理进行培训和指导,为无疫区建设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2.技术措施。
(1)口蹄疫免疫。根据农业部《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和全省口蹄疫免疫方案规定要求,按照推荐的免疫程序,对区域内的猪、牛、奶牛、羊等偶蹄动物进行强制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后的牲畜100%佩戴耳标。
(2)免疫监测和疫病监测。严格组织实施口蹄疫监测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对口蹄疫免疫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监测免疫水平,掌握免疫状态,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免疫时机。
(3)消毒。采取“集中消毒月活动”和“经常性消毒”相结合等方式,重点针对饲养环节、活畜禽交易场所、屠宰加工场(厂、点)、运载工具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对动物及其产品所接触的环境、物品等进行普遍性地毯式消毒,彻底消灭病原体。具体消毒实施方案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制定。
(4)检疫。按照法定检疫标准、检疫项目、检疫方法,由法定的检疫人员实施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根据平时疫病监测情况、免疫状态(查免疫证明)和健康检查,对离开饲养地的畜禽无论用途如何,去向如何,必须实施产地检疫,做到病死畜禽、未经免疫畜禽不离开饲养场(户),合格的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凭产地检疫证明进行现场健康检查,需经采样进行实验室检查的,要提前进行,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屠宰检疫:对进入屠宰场(厂、点)畜禽,凭有效的产地检疫证明或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进行屠宰检疫,对患病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检疫合格产品加盖国家统一规定的滚筒印章或针刺印章,出具国家统一规定的检疫证明。
(5)监督。流通环节监督,在无疫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交界处主要交通要道建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具体负责对出入区域的畜禽及其产品实行严格的查证验物、消毒工作,确保动物疫病不传入区域内。动物防疫案件查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配齐取证办案、交通工具、证据保存、执法工具,加强对免疫注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动物防疫各环节中发生的案件的监督查处,案件胜诉率达100%,以保证示范区具有良好的动物防疫运转环境。证章标志的管理和使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建立证章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等,实行专人管理,专库保管,专账记录,做到分类造册,账目清楚,要加大证章标志使用的监督,做到规范发放和填写;保证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持证率达到100%,免疫证明出证率达到100%。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全面落实对动物饲养场、隔离场所、屠宰场、加工及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许可制度,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理。
(6)无害化处理。对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出县境动物检疫、疫病监测和其他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及其所污染的运载工具、包装材料、分泌物、排泄物、垫料、饲料或其他污染物,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在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7)疫情报告及处理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动物疫情报告管理有关规定,设专人负责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疫情报告的快报、月报、年报要及时、准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宣传和报导疫情。发生疫情后,严格按照各类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建立兽医处方制度。在无疫区内大型养殖场实施兽医处方制度,凡需用药物预防、治疗动物疾病的,必须有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根据处方进行用药,坚决杜绝违禁药物的使用及超剂量或残留期内使用药物。
(9)人员培训。通过派出学习、邀请专家授课、印发培训材料等形式,对从事无疫区建设与管理的相关人员开展层级培训。培训重点内容:一是无疫区建设的标准、目标、内容及重要意义;二是口蹄疫的免疫技术规范、监测技术规范、应急处置原则以及无害化处理、消毒、疫情报告、疫情扑灭等各类技术规范;三是结合国际兽医卫生法典,对国际通行做法和惯例进行培训;四是结合农业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现场评审表》6部分96项内容进行培训,认真做好无疫区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技术软件建设。充分发挥官方兽医实验室、检疫监督手段等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在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建立健全信息、资料系统,实行科学化管理,档案化保存,免疫、检疫、监测、监督等,记录齐全,各种文件、规范、标准制度等登记造册,以备查审核。
(四)经费保障。
1.资金投入。
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资金投入上,以同级财政支持同级项目建设为主,即:省级财政支持省本级无疫区建设,市县财政支持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县建设。同时,多方争取国家支持,建立稳固、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无疫区硬件设施、软件管理方面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
2.资金使用。
省级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和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仪器设备购置、更新;吉林市本级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本级官方兽医实验室改造、冷链体系和物资储备库建设、抗体监测、立法等工作;核心区永吉县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农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和动物卫生监督所)、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无害化处理场、隔离场、标准化兽医站等建设,以及监测、软件建设、冷链体系建设、交通工具购置等;7个缓冲区县(市、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疫病监测、乡镇兽医站改造、实验室改造、软件建设、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无疫区建设资金和工作运转经费的管理监督,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检查,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人管理,按建设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拨付到位,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为无疫区建设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