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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786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786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通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

在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

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

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吉政明电〔2017〕36号

 

为做好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确保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人民群众和相关单位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由临江市段和长白县段两部分组成。临江市段涉及新市街道站前村、黎红村,大栗子街道望江村,四道沟镇长川村、利民村,六道沟镇东马村、龙岗村、西马村、二股流村、夹皮沟村、东桦皮村、西桦皮村、砬台村。长白县段涉及马鹿沟镇下尖头村、十八道沟村,十二道沟镇背阴亭村、十三道湾村、十二道湾村,八道沟镇十一道沟村。该工程建设征占地为上述区域内堤岸轴线迎水侧50米、背水侧30米范围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YLJ干流(白山地区段)重点段治理二期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相关地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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