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返回顶部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字号: 默认 超大
返回顶部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77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辽源市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7〕12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000013544357T/2017-00779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批复
发文机关: 吉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年12月01日
标      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辽源市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17〕123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6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辽源市

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调整)方案的批复

吉政函〔2017〕123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辽源市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请示》(辽府〔2017〕2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上报的《辽源市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

二、辽源市杨木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403.53平方公里,设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其中:

一级保护区面积约10.54平方公里,范围分为水域部分和陆域部分。水域范围为库区(高程295.5米)的区域;陆域范围为杨木水库正常水位线(高程295.5米)以上20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面积约56.11平方公里,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外径向距离3000米为界(遇分水岭以分水岭为界)的坝上区域 。

准保护区面积约336.88平方公里,范围为除一、二级保护区外从杨木水库大坝至东辽河源头的整个汇水区域。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特此批复。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