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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电子文本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5297(同传真),邮编:130054。地址: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完善机制、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严格依法执行主动公开规定。2021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595条,其中新发布规章3条、规范性文件4条、吉政函等其他文件169条,省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32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662条、重大民生等其他类信息431条。印发“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手册”“吉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宣传手册”,制作《条例》解读宣传网页开展宣传,指引公众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在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科研中的作用。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规范处理好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善《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中29种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模板。全年,省政府办公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7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63件(含上年结转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5件,其余均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的110件,占6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47件,占29%,因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主动放弃申请等其他原因的有6件,占4%。全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行政诉讼2件,行政复议1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诉讼案件法院均予以维持,复议案件申请人主动撤销。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会同省司法厅对省政府规章进行清理,集中统一公开现行有效政府规章128部;认真贯彻《条例》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发布机制,要求制发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同步报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建立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保障政府信息资源有效利用。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从找准定位、统一规范、优化功能、注重衔接、加强管理五个方面着手,不断优化设计,集中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突出展示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建议提案答复等重点内容,更加便利群众获取信息。

(五)完善监督保障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地、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投诉平台,全年共接听群众咨询电话1200余次,处理投诉举报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

25

128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9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4

2

0

0

0

0

1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8

2

0

0

0

0

1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

0

0

0

0

0

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1

2

0

0

0

0

1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0

0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2022年,我们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着重推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严格执行《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群众能力;以简约、快捷、权威、高效为原则,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