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jl.gov.cn/szf/gkzn/)查询。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6886,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邮编:130054。

一、总体情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明确工作方向、确定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统一工作规范、压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省政府各部门及市、州政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规范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建设、定期检查并及时督促各单位改正工作中薄弱环节,指导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大力支持省直单位和各市、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举办专题会议,指导推动各单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统一年报模板、确定数据统计口径,及时组织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起草编制工作。 

(二)积极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282条,其中新发布规章1条、规范性文件8条、其他文件403条;省政府工作报告1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14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务动态类信息718条。推动省政府网站管理办公室在省政务大厅直播间组织在线访谈8次,协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80场。优化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解读方式,通过图解、同步直播等多种形式,为公众获取省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及更直观的途径。依托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汇集展示各类惠民利企政策593条。

(三)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制定出台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从形式审查、分类答复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对省内行政机关处理依申请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标准化的指导,形成了程序上和实体上共29种处理文书,为全面规范全省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完善了厅机关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程序,形成了办理工作流程图,开发使用了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查询系统,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依申请事项依法按时回复。全年,厅机关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06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4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2件,除2件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外,其余均予以答复。所有答复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的52件,占50%;不予公开的2件,占1.9%;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的50件,占48.1%。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3起,均维持了本行政机关的办理结果。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办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省政数局依托省内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标准统筹推进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建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的通知》,从明确定位、强化管理,统一建设、规范标准等方面,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各地、各部门在该平台上集中展示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依申请公开五部分内容,以规范化框架固定了法定公开内容,提升了各单位履职的透明度。科学设计各单位法定公开内容和相关业务领域纳入平台的规划,按各自职能和特点设计业务厅局版面样式、内容分类、后台规划模块,减少信息二次录入,提升工作效率。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已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抽查核验,督促各单位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做好平台的内容保障。

(五)稳步推进监督保障工作落地落实采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与委托第三方外部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调度各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落实各项法定公开义务。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共性绩效考核内容,分值权重占到整个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50%。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分别形成了政府版的54个指标和部门版的56个指标,充分发挥了指标引导工作的作用,强化了抓工作落实的手段,同时也提升了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经过考核评议工作的开展,各地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此外,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咨询电话,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全年共接听公众咨询电话3000余次,解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500余个。在政府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平台,网上受理投诉4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同时,我们还积极推动会议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全年两次,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共有60余名社会公众在省政务大厅分会场现场旁听了省政府全体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130

规范性文件

8

8

7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512107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2

0

0

0

0

10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0

1

0

0

0

0

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1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2

2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一是对基层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不够细;二是按照国家标准升级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2021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交流,推动各地各部门有效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二是抓紧清理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对历史上产生的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配合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政务公开事项对应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全链条加强厅内政府信息管理,摸清底数、细化分类,为高效精准推送、查询、利用政府信息提供基础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