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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编制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省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信访局门户网站(http://xfj.jl.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春市文化胡同66号;邮编:130061;电话(兼传真):0431-88905150。 
  一、总体情况
  省信访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公众获取信访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常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分管领导抓推动、抓落实。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办、承办处(室),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更新、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对照保密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及时、全面、准确。
  (三)坚持把开展网上信访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途径。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拓宽群众信访渠道,随时受理、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意见和投诉需求。吉林省群众信访投诉网上受理平台(电脑版和手机版)开设了网上投诉、省委书记信访信箱、省长信访信箱、建议征集、查询评价等窗口,件件得到回复。
  (四)将联合接访大厅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从完善联合接访机制入手,对登记、接待、转办、交办、督查、答复、回访等一系列规章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通过LED屏幕滚动播放《信访工作条例》《依法逐级走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多方面多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向上访群众普及。
  (五)推进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省信访局门户网站充分发挥新闻性、专业性、服务性功能,开设了公告板、在线服务、交流互动、预算决算公开等专栏,不定期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公开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国家政策法规信息、我省信访工作动态信息,发挥了交流做法、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的作用。
  (六)有力推进媒体宣传。与国家和省级媒体建立联系,推进信访工作及《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我省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工作经验做法,在中央级主流媒体刊发28篇,省主要媒体刊发63篇,持续发出吉林信访声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

0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亟需加强。202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完善机制,配齐配强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吉林省信访局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