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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残联系统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残联,县(市、区)残联:
  为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精神,切实做好省委对省残联党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中关于助残项目落户公开透明不够等问题的整改,推进全省残联系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下简称“五公开”),确保各项惠残政策和助残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现就做好全省残联系统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残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抓手,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残联组织承担着政府委托的工作,在全省残联系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切实落实好党对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和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需要,也是残联组织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残疾人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工作。全省残联系统务必要高度重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残联组织的“五公开”,保障群众特别是残疾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密的都应主动公开。要以公开促进各项助残政策落实,以公开强化残联组织基础管理,以公开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水平,提高残联组织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更加开放透明、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环境。
  二、把握残联组织政务公开的重点事项
  各级残联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和有关政务公开的“五公开”规定,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残疾人工作大局以及公众关切,细化残联组织的公开事项和公开流程。结合残联实际,要特别做好以下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一)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残疾人扶贫、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权益维护、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文件;
  (二)各类扶残助残项目实施情况及重点扶残助残项目中要求公示的内容;
  (三)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
  (四)残联组织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五)残联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六)残联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等情况;
  (七)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要求公示的内容;
  (八)残疾人事业资金预算、决算报告及“三公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其他事项。
  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种便民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广大残疾人普遍关心事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打通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一)通过各地残联网站、政务微博、微信进行公开;
  (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通气会和组织新闻报道等公开;
  (三)通过在各级残联服务机构大厅的显著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通过残联文件、工作通报、公示公告等公开;
  (五)在乡镇、街道、社区等张贴公告等进行公开;
  (六)其他形式的公开。
  三、认真做好助残项目公开和政策宣传工作
  各级残联要把助残项目公开和政策宣传作为重点抓好抓实。要特别做好各项助残项目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实施各项助残项目。面向残疾人群众服务的助残项目,要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要求,全面推行项目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细化助残项目公开工作流程,将助残项目的受助范围和条件、标准、拟受助对象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等在残联、同级政府网站残疾人工作栏目、政务公开专栏或在乡镇、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和公开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残联组织工作的信服力。助残项目公开工作情况要有详实记载,作为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各项助残政策(包括同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涉残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残联要积极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和组织召开残疾人代表座谈会、印发政策汇编或宣传单、编发信息等多种形式,做好扶残助残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特别是对本地制定的残疾人优惠政策,要及时进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使政策尽快落地。各地制定出台扶残助残政策,要广泛社会意见,特别是征求残疾人群众的意见,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有关政策出台后应当及时在“吉林省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残疾人政策法规资源库”更新维护。
  四、积极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
  各级残联要及时掌握残疾人群众所思所愿,把握公众关切,积极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残联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所涉及的残联是回应主体,要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各级残联的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必要时应举行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舆情收集和研判工作,特别是要注重运用好残疾人需求动态更新成果,残疾人反映集中的问题和需求、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事项应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报告,及时解决好社会关切的问题。必要时,还应当向上一级残联组织进行报告。
  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残联要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制定残联政务公开目录,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要紧密跟踪中国残联、省残联和各地政府对政务服务信息化的有关要求,逐步把助残服务事项与当地政府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对接,推动“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深入融合。各级残联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一位领导担任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各级残联办公室是政务公开的责任部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各级残联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做好本领域助残政策、助残项目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残联要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层层把关审核,并做好登记。
  特此通知。
 
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