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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26    点击数: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4〕113号)的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了局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执行了由分管局长主管,局办公室主抓,地质矿产处、地质工程处、产业发展处、机关党委、人事处、财务处、信访处、审计处、监察室等部门提供信息保障,局办公室作为保密部门实施审核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营造信息公开氛围。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正式实施六年,我局加快推进局网站建设的步伐,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政务微信、《吉林地矿》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公开信息,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我局动态,便于扩大和增强局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2014年,新班子上任以来,一改以往采取召开全局经济工作会议的形式落实全局重点工作的做法,而是采取下发局工作要点和建立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方式有效落实责任。与此同时,局办公室也将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充实力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细化,有效的处理了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界限,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明确和细化了工作责任,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推进。
(四)提升工作水平。我局结合自身的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并将学习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地矿局作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都能主动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部门网站进行公开,通过下发文件,印发《吉林地矿》等内部刊物和宣传栏进行公开。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17条信息,内容涵盖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日常事务办理等所咨询的事项都得到即使回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4年全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均为零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与省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的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信息公开的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2015年我局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明确发展思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自2014年11月,我局加快推进网站建设步伐,目前,局网站试验测试工作正在进行,很快就可以正常运行。这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件大事,我们将积极利用好门户网站的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大、影响范围广的政府信息为重点,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细则。我局从基础做起,坚持制度先行,建立并完善具体工作规范和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堵塞管理制度漏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三)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创新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应用领域和范围,通过局网站、政务微信发布信息,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展现良好的地矿工作面貌和形象。
(四)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具体的工作人员负责,并及时将人员调整情况向省政府公开办通报。信息工作人员要全程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并认真听取相关专家、学者讲授的课程。遇有政策、技术、管理等相关问题,及时向相关技术人员请教。积极利用培训、调研、讲座等形式,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