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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3    点击数:
  省政府:
  吉林省地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5〕196号)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现将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2015年省地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长主管,办公室主抓,各处室提供信息保障,办公室作为保密部门实施审核的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2015年我局加快推进局网站建设的步伐,利用省地矿局门户网站、宣传栏、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吉林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公众及时了解我局动态。
(三)强化政务信息责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局一项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进一步细化,有效地处理了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界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地矿局作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都能主动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省地矿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吉林日报、新闻广播等传统媒体公开各项信息。2015年6月局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截止12月31日,局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433条。2015年在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46条信息,内容涵盖地质找矿、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和培训教育等多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2月10日收到***公民一封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申请内容为:“这里是2015年政府网站评估组,现针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限指标做出调查,请在申请函发出15工作日内回复”。12月14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内容进行受理、办理和答复,主动电话联系申请人,并向其所需回复的电子邮件邮箱进行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省地矿局利用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都比较大,而微信公众平台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利用得较少。此外,在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多为正式下发文件,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开标准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下一步我局做好以下改进措施:
(一)提高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广播、电视等载体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与协调,加深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提升吉林地矿工作形象。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结合,同时研究、同时处理、同时发布,理顺工作关系,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与我局实际工作的一致性。
(三)以社会关注度大、影响范围广的政府信息为重点,不断发挥我局在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工作主力军作用,尤其是重大地质找矿项目、重要地质找矿成果等方面的政务信息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和多渠道地公开。
(四)信息工作人员要积极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文件,遇有政策、技术、管理等相关问题,及时向相关技术人员请教,向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优秀的单位学习,利用互联网资源,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2016年3月23日

 

  

 

  

 

吉林省地矿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