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办公室相关精神,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拓展我委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使全委信息公开做到及时、透明、规范。
一、总体情况
明确组织领导。委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岗位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云鹤为组长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加强对公开的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明确办公室和资料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规范公开内容,建立责任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我委规范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之中,常抓不懈。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建立考核追究机制,以制度促公开。
二、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5年,我委通过吉林省政府公开信息网,对本部门职能工作、机构设置、财政收支预算、地方志资源开发项目;省志、市县志编纂复审、终审、出版等情况;吉林年鉴编纂情况、市州(县、市)年鉴编纂情况以及其它工作动态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全年公开发布信息67条。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为强化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流程,我委制定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继制定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5个管理制度。
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1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在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dfz.jl.gov.cn)首页右上角显著位置设立政府公开信息专栏,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公布了信息查阅场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电话及投诉电子邮箱等内容。及时征询社会的建议和意见等反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按时公开年度报告。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