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约谈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
为深入贯彻省纪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推动地勘事业发展的良好政治氛围,按照省直纪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局党委将在近期组织开展廉政约谈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局管党员干部特别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促使全局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务实创新,为实现“两年打基础、三年上台阶、五年新发展”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可操作性原则,明确廉政约谈工作的实施主体、适用范围、谈话内容等,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完善廉政约谈工作机制,做深做细做实廉政约谈工作,切实践行“四种形态”。
三、约谈内容
1.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
2.围绕廉洁从政基本要求,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3.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党委具体要求,深化“四风”整治,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4.围绕岗位职责,权力运行风险点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
四、工作措施
(一)约谈对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
(二)约谈方式。约谈主要采取单独约谈、集中约谈、专题座谈、工作时机动谈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约谈时间。2018年7月16日-20日
(四)约谈步骤。局党委书记约谈局党委班子成员、基层单位党委书记和负责人;局党委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党委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基层单位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部门)负责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约谈工作的顺利开展,局监察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规定时限,统筹做好约谈时间安排,确保约谈工作有序进行。
(二)务求落地见效。开展约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际约谈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把握全面,既要结合日常督促提醒,又要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约谈不走过程,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掌握方式方法。本着预防在先,教育为主的原则,在约谈过程中,要切实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忌空洞说教,要根据谈话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约谈方式,达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请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将开展廉政约谈工作情况报局监察处,局党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开展廉政约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党委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