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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9    点击数: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16〕265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年度单位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省有色地勘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为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2016年,省有色地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局长主管,办公室主抓、宣传部配合,各处室提供信息保障,办公室作为保密部门实施审核,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省有色地勘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吉林日报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28条,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吉林日报等媒介公开信息22条,内容涵盖地质找矿、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和培训教育等多方面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为零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数量均为零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利用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范围都比较大,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度不够,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开标准和范围仍需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下一步我局做好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快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完善《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标准和范围,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逐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布各项信息,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开内容的覆盖面,助力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三)认真学习国务院、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和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利用互联网资源,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2017年3月29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