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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就业服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结合吉林省就业服务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此报告。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的要求,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就业服务局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电话:0431-88690810;传真:0431-88690818;邮箱:48450079@qq.com;联系人:南春怡)。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就业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完成了全年任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就业服务局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细化6项具体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结合实际,印发了《省就业服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从加强政策解读、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加强培训指导、强化信息审核等9个方面,明确具体任务,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

(二)规范公开目录。针对第三方评估结果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迅即行动,针对信息公开格式、公开指南内容、信息发布连续性等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完善公开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年来,公开各类信息数量逐年增加,真正做到了就业重点工作、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三)加大就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及时公开城镇新增就业、零就业家庭援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省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服务活动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依托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更新全省就业创业工作信息近290条。积极推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等服务事项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公布服务清单,包括对象范围、办理流程和办理地点等。

(四)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将其作为发文审核的重要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

(五)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通过悬挂条幅标语、设立展板、电子屏循环播放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初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局“干部素质提升行动计划”。8月末组织全局专题培训,以“政务公开新发展助力政府职能新转变”为主题,特邀省委党校教授详细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历史沿革、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在实践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具体事项等,极大增强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做好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1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政策解读。结合规范性文件出台时机,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政策问答、案例示例等方式,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