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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科学院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7063030,传真:0431-87063028,邮编:130033,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1363号。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吉政办函〔2017〕63号)文件内容,及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畅通公开渠道,不断强化人员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拓展我院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使全院信息公开做到及时、透明、规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强化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我院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做到对外及时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成立了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工作小组组长,主要处(室)领导担任小组成员,强化职责分工,加大人员保障。各业务处室形成信息负责制,设有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我院设立了政务信息工作专项基金,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院规范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范围,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机制建设。相继制定了《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发布信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查。对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政策性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分阶段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任务,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年分阶段按时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了政务公开任务分工、在院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协助上级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统计政务资源信息、修改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互联网清查、门户网站的保密检查、十九大等特殊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建设省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政务外网接入、信息系统的审计等相关工作,并积极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做好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院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做到对本部门职能工作、机构设置、财政收支预算、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农业科技服务情况、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及其它工作动态信息等进行及时发布。全年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共计127条,其中决定2条,公告5条、通知79条、通告4条、报告3条、请示1条、函14条、会议纪要17条,其他2条。政府信息公开体裁分配百分比如图1所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院依申请公开栏目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全面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方式以及办理流程等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信函,并已及时做出回复。在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及时办理意识,保障网络、邮件、传真和当面申请等公开政府信息途径畅通的同时,积极学习全国依申请公开案例,明确依申请公开各项注意事项,并派专人实时查看有无依申请公开办理申请业务,保障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时性。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院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信函,并以信函邮寄的方式及时做出回复,由我方承担邮寄费用,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其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是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较快的一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方面,表现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方面,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不够清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方面,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和内容格式不够规范的问题。四是政务公开教育和培训组织方面,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题培训、集中培训较少。今后,我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指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二是加强公文的流程管理,在公文办理流程中增加对属性确定理由的说明。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目录建设水平。一方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深入挖掘可公开内容,增加对院财政支出预算、科技成果转化、三公经费使用、政策、制度、办法等的公开发布;另一方面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格式,对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格式要严格按照省办公厅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四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培训范围由工作人员向全院科技人员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