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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要求,现发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涵盖六大方面内容:一是基本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是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是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lsi.jl.gov.cn/ssb/index.jhtml)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959号,邮编:130061,电话:0431-85821885,传真:0431-85821861,电子邮箱:jlsbbgs@163.com)。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6〕43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经办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健全政务“五公开”工作机制情况
  按照“五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切实将“五公开”融入办文程序、办会程序及其他日常相关工作,旨在保障公众对民生保障事项应有的知情权利。一是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及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列入发文审批事项。二是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会议议题,我局在拟定会议流程及方案时将公开方式及公开属性列入审批事项,同时,全省社保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已建设完成,为拓宽信息公开提供新渠道。
(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内容保障更新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及时更新。一是公开了我局机构设置、职能和经办指南,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公开了《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在服务事项清单中列明了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是否收费、咨询方式等服务指南。三是及时公开社保业务相关各类政策规范性文件,并随时受理群众对有关社保业务经办管理服务的咨询。四是公开省直行业单位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通知单,全省社保系统人员招录事项等通知,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五是及时公开了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发布省社保局党组和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箱,便于干部群众监督、反映情况及提出意见建议。
(三)开展政策宣传情况
  我局组织开展了降费减负宣传月活动。成立领导小组,注重宣传方式,做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面上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政策解读和实例采访相结合、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相结合,,详细介绍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我省社保降费减负的进展及成效,使社保降费减负政策家喻户晓,流程广为人知,意义深入人心,为各地社保降费减负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及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社保业务涉及民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局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主体责任,一是制定了《吉林省社会保险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在拟定《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规则》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事项纳入。二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实施我局及全省社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回应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定期向主要领导专门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加强考核督导,我局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省社保系统年度考核事项。
(五)《任务分工》中涉我局事项落实承办情况
  一是及时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制度主要改革措施信息和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率主要改革措施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并通过省局门户网站主动推送。二是按月对基金运行和支撑能力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做好逐级报送和预测预警工作。并能够适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情况。三是及时公开了社保相关政策信息,及时调整及公开了权责清单,在全省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各级经办大厅规范设置办事指引标示、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在全省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各级经办大厅规范设立咨询服务台,公开咨询电话等信息。四是结合我局内设机构变更和实际工作需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建立了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五是配齐配强了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了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经费,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强与新闻宣传及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与主要媒体、新闻网站的联络协作机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工作,不断扩大我局相关信息传播范围。六是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于12月份,组织开展全省社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七是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严格执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八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规范管理省局门户网站与吉林掌上社保等政务新媒体,明确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抓好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工作,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网上留言互动和服务功能,推进社保微服务平台上线应用工作。九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对涉及多个处室的申请事项,做到加强沟通,按照相关条例妥善办理,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76
5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154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60.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吉林省社会保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改进,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不够全面,政策解读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等。

  下一步,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将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日常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二是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单位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三是推进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推进OA数字化办公系统与门户网站、经办信息资源共享,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同步政务信息公开。四是加强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焦点民生问题。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