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的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作用。按照《2022吉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吉政公组〔2022〕4号)要求,结合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1.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
2.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配合省人社厅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
1.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2.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3.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
4.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
1.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2.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四)推进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
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处、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五)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1.及时公开发布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制度改革执行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伤保险管理处
2.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经办指南。
责任部门:系统建设督察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加大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探索建立政策问答知识库、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提升咨询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系统建设督察室、综合管理处、信息管理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二、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
聚焦“六稳、六保”,及时公开社会保险“降缓返补扩”一揽子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
责任部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处、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伤保险管理处
(二)推进财政采购信息公开
将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及时公开。
责任部门:财务管理处、办公室、信息管理处、各相关处(室)、单位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
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解读、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责任部门:各相关处(室)、单位
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1.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制定年度全省社保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
3.组织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4.及时完成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问题整改。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
吉林省社会保险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