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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2021年度吉林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概述

 

2021年,吉林省政府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54件,省政协提案387件,均按规定办结。据统计,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36.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53.8%;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条件成熟时再解决的占3.4%;所提问题作为工作参考的占6.4%。全国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吉林省政府主办3件、独办1件、协办3件、参阅1件,全国政协交办的提案,吉林省政府主办1件、参阅3件,均按规定办结。通过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反馈情况的统计,代表、委员对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基本表示满意。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韩俊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改进政府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细致、积极、到位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吴靖平常务副省长也多次强调,要统筹协调,加强沟通,主动、全面、规范完成办理任务。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主动领办、督办,研究解决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推动重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各承办单位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集中各方智慧、改进部门工作、提高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提升办理质量,全力以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依法依规,确保规范有序。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统筹指导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办理工作具体要求;研究确定了具体分办原则,厘清办理责任、突出办理重点、明确办理时限,顺利将全部建议提案分办到位。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规定》,切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依法办理、协商办理,接受监督、注重实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了有领导专门负责、有专门处(室)统筹、有具体人员承办的“三级负责制”,明确了办理、督办、审核、答复、存档等各个环节的承办责任和目标要求。

(三)强化沟通,力求高效精准。省政府办公厅始终保持与省人大、省政协相关机构的密切联系,针对部分综合性、宏观性、敏感性建议提案,共同研究探讨合理有效的办理途径和方式;切实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随时交换意见建议,与其在思想认识、工作实际和办理成效等方面形成了良性互动。各承办单位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的前提下,分别采取面复、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等多种方式,及时对建议提案作出了答复。

(四)督促检查,提升实际效果。省政府办公厅协同各承办部门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服务民生的契机,更好地与履行部门职责、完善相关政策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大督办检查力度,力求做到办理一件建议、服务一个群体、化解一系列矛盾、推动一方面工作。各承办单位通过建立工作台帐或清单、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座谈交流等多种工作形式,在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意见。按照省政府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和落地生效情况逐一进行了详细梳理,形成了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两个清单并报省政府。通过省政府系统的共同努力,切实提升了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