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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K08198811E/2021-06174
分      类: 中医医疗;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K08198811E/2021-06174 分      类: 中医医疗;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关于开展2022年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综合医院: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促进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拟利用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专项资金,组织开展2022年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进一步促进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和发展,发挥中西医协作优势。完善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做到中西医结合工作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鼓励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探索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发挥好中医药“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优势和作用。

  二、项目内容

  项目数量:支持省级综合医疗机构1个、市级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4个。

  建设任务:优化诊疗环境,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规范中医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中西医协同诊疗机制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三、项目申报

  由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本地区综合医院进行申报,中省直综合医院可直接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申报单位填写《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于2021年12月7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以送达为准,预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李欣欣0431-80782662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严一峰0431-88906340

  报送地址:长春市立信街720号(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邮箱:zyjyzc@163.com

 

  附件: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请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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