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
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中医科儿科专业诊疗科目的批复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中医科;儿科专业诊疗科目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你院关于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中医科;儿科专业诊疗科目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你院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中医科;儿科专业诊疗科目。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科室管理,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一、经审核,同意你院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加中医科;儿科专业诊疗科目。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科室管理,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经济开发区深圳街185号执业地点24张床位迁移至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医院总床位不变。二、经济开发区深圳街185号执业地点24张床位迁移至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医院总床位不变。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