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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K08198811E/2019-06428
分      类: 重大项目;中医医疗;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中医药函〔2019〕14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K08198811E/2019-06428 分      类: 重大项目;中医医疗;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中医药函〔2019〕14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公主岭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关于做好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跟师学习及出师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13〕8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9年10至11月开展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出师考核人员范围

  (一)截止2019年10月10日,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的(跟师学习时间从公正之日起算起);

  (二)师承关系合同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并在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申请出师考核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小二寸(蓝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七)跟师学习相关材料;

  1.反映师承人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劳动纪律、师徒关系、跟师临床实践时间等表现的考核表;

  2.本人独立完成的、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并全面完整体现诊疗疾病全过程的典型临床医案40篇;

  3.跟师临床学习经典和专著的心得体会10篇,不少于1000字。要求指导老师批阅,评语不少于200字;

  4.每个工作日1篇跟师笔记,每年不少于220篇,每篇不少于500字,要求为手写原始记录。

  (八)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省管县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三、省级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我局定于10月24日9:30-16:30,在长春中医药大学净月校区 致知楼远志教室,对各地区申请出师考核相关材料进行省级审核。要求各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同志携带材料现场审核,无误的申报材料存档,有误的申报材料直接返回。

  四、出师考核时间和地点

  出师考核由综合笔试及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综合笔试部分总分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践技能部分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部分均“合格”为“出师考核合格”。出师考核预计于11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及时向社会宣传公告工作。本地区2018年申报出师考核的材料,请提前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取回。

  (二)县(市、区)中医药管理局严格按照原卫生部第52号令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初审,审核合格者报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进行复核。

  (三)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对复核合格者出具审核意见,统一报至省中医药管理局进行省级审核,申请出师考核材料中的跟师学习相关材料不再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2019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暂不收取报名费。

  六、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 李欣欣 0431-88904049

  长春中医药大学 万志强 0431-86172406

  附件: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10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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