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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782656;传真:0431—80782688;电子邮箱:jltcm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参与政府决策,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省中医药管理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2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统一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选派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要求,牵头做好协调督办,有效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每年初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确责任人,形成“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任务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省中医药管理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完善公开目录。局机关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要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年度报告、部门预决算等13项公开目录,方便网民进网浏览,促进公开透明化。二是明确公开内容。公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三是及时公开信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突出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中医药服务、人才培养、重点项目实施、资金执行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五是加强公开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不断加强省政府网站、局机关网站信息发布管理,丰富信息资源,创新信息载体,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2022年,公开发布局机关文件64件,局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回应群众关切问题76,召开新闻发布发会1次。

(三)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省中医药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和素质能务提高,先后通过印发资料、设置宣传展架、结合大型活动开展宣传等方式方法,对局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局机关将《条例》学习宣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选派人员参加省级培训,组织机关政务培训,订购新《条例》,要求机关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自学。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认同度、知晓度和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

(四)积极拓展渠道,提高政务公开影响力。省中医药管理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增加公开广度深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在回应关切方面,加强省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局长信箱等平台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问,帮助公众了解掌握中医药政策。在扩大影响方面,积极与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政数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吉林日报、吉林新闻网、今日头条等各级各类媒体载体平台,结合疫情防控、《吉林省中医药“十四五”规划》发布、中医药服务能务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积极报道吉林省中医药工作成绩和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扩大政务公开受众面,提高中医药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局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提高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三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2023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局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整体能力水平;二是学习借鉴省直优秀单位经验做法,丰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