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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点击数: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省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jltcm.jl.gov.cn/)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0782656;传真:0431—80782688;电子邮箱:jltcm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省中医药管理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积极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岗位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和工作职责。制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十项,细化工作,促进落实。畅通群众参与中医药重大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结合《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关于我省中西医结合中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划(试行)》等重要政策文件起草,在局机关网站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充分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有效扩大重要中医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2条,在线咨询栏目解答群众问题114条。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坚持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将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做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目标,着力做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执法监督、文化交流等各项工作公开。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做好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中医药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受理渠道,抓住申请登记、审核、分办、转办、答复、归档等环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有效获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业务处室全力做好配合,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获取方式进行反馈。同时,将相关材料规范保存。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加强平台建设,坚持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清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准确、年度报告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规范,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省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工单、局长信箱等平台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问,帮助公众了解掌握中医药政策。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向局机关干部提供《条例》学习资料,在局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信息,组织人员撰写政务公开学习体会,总结经验做法,通过多种方式对局机关人员及办事群众开展宣传教育。选派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局办公室组织开展《条例》培训,向局机关全体干部讲解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含义、公开原则、公开方式等内容,通过系统讲解,促进机关干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了解掌握条例内容。同时,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学。积极参与省直部门政务公开评估考核,以评估促进工作事项内容完善,以考核促进工作质量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数局的领导下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例如:一是局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水平;三是个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的问题。

  2022年,省中医药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绩,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局机关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整体能力水平;二是学习借鉴省直优秀单位经验做法,丰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6月,制发《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确定10个方面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并明确责任处室,由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推进工作落实。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