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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ltcm.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51A号,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04063)。
    一、概述
  2010年,我局继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提高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知情权。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政府部门日常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德亮任组长,副局长李芳生为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为成员。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审核和更新。
  (二)建立制度,强化督导。
  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了《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信息整合和公开工作计划》等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办法等,落实目标责任,使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全局重要工作之一,坚强对业务职能处室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准备规划网上民生投诉、咨询等问题的办理工作。
  (三)加强学习,广泛宣传。
    我局积极组织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网站课件培训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并注意及时研究解决具体实施中遇到实际问题,以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0年底,通过局门户网站共发布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人事教育等各类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务信息公开及收费的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还存在着公开时不规范、内容不健全、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不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实效。在各处室的配合下,通过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充实和更新;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自觉支持,参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势的公众活动,广泛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全面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