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农业农村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考评和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全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畜牧业经济强省建设进程,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围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履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一是“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根据今年“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重点,对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进一步优化调整,明确畜牧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主项31项,业务办理项77项(省级行使54项、省市级行使1项、省市县级行使3项、市级行使2项、市县级行使11项,县级行使6项),目前已全部按要求录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二是政务服务工作运行良好。2022年,共受理群众和企业申报办事事项595件,全部按时办结,均做到无差错和零投诉,群众满意率 100%,我局被评为“优秀进驻单位”,2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是提高办事效率。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所有项目按时办结率为100%。四是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充分利用省政府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服务信息。五是加强服务意识。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项目办结一事一评议、定期对办事群众进行电话回访、随时自我对照检查等措施,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六是软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以强化服务意识为宗旨,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持续规范政务服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简单事项即时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相关事项联合办理、特殊事项协调办理和责任追究等办事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围绕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动部门职能转变、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要求,我局对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常态化、制度化清理,对含有与上位法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利于公平竞争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按照建立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行政决策机制的要求,认真研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工作,不断努力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我局起草的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意见,并开展专家论证、公平性竞争审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同时,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我局还专门建立了工作督导落实机制,对于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全面了解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围绕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年初,我局结合畜牧业发展实际,对原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对“两库”内容实行动态管理。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初,我局按要求认真编制了2022年度抽查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全部抽查工作,对随机抽取的67家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无害化处理厂和隔离场进行检查,参与检查人员32人,实现监管全覆盖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并按照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和切实减少对企业干扰的目标。抽查结束后,我局按要求将全部检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安排和部署,我局于2019年底制定并印发《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并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被检对象满意度达到100%。2022年,我局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畜牧部门出动执法检测人员587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4万户,开展快速检测筛查87万余批次,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季度抽查463批次,开展省级“瘦肉精”监督抽检1800余批次,组成“瘦肉精”专项整治下沉督导组4个,指导有关县(市、区)查办、移交“瘦肉精”涉案线索7件,移送率100%。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围绕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体制机制,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突破口,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有效,全年公开发布财政预算、重大决策、行政审批、人事任免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777条。并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处室,强化目标管理,确保责任到岗、具体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建立有效督查督办和反馈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具体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我局还完善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保密审查等配套措施,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具体监督措施,建立了方便快捷、约束有力的监督机制,确保每名机关工作人员置身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围绕建立健全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出发,积极探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继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我局要求各地区畜牧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相关单位,不断加大对饲料兽药等畜牧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严格畜牧投入品市场的准入管理,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我局还先后建设了“动监e通”系统、“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鼎e鼎”肉牛肉羊追溯系统、“吉林畜牧兽医发布”公众号和“吉林省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96603)”等官方信息系统和平台,借助现代化通讯方式在消费者、生产者和行政执法者之间建立起快速直接的沟通渠道。对涉及民生、经济发展软环境和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我局指派专人现场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我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年度计划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同时,依托网络系统创新培训方式,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基层动物防疫能力和防疫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培训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考察和测试,确保参训人员对相关政策弄得懂、学得会、吃得透、用得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努力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要求,结合全省法治工作总体安排和畜牧业工作重点,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我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同时,为了加快法治机关建设步伐,我局结合全省畜牧业工作实际,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员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要求具有执法职能的处室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高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努力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我局每年都对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各种类型、各种形式的培训,但对标对表国家和省里要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规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我省现行畜牧兽医法规体系总体比较完备,但仍不能完全满足我省畜牧兽医行业发展需要,仍有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白。
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市县对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日常宣传形式和内容较单一,宣传工作抓得不紧不实,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受众面较窄,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点加强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省立法工作总体安排,继续推进《吉林省国家级蜜蜂基因库交尾隔离区保护办法》制定工作,并开展立法调研,尽快将草案报送审核,争取早日颁布实施。
二是认真落实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的要求,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习,确保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三是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立改废释情况,及时调整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加大对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寻求权利救济;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的相互衔接、分工协作,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到复议轨道上来。
五是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程序,实现监管全覆盖和监管常态化、标准化、智能化。严格查处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等畜牧投入品监管等环节的违规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以实际行动树立畜牧部门的良好形象。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