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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2-02345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8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牧办议〔2022〕7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2-02345 分      类: 委员提案;建议提案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23日
标      题: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8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牧办议〔2022〕7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5日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8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牧办议〔2022〕73号

费维富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助力千万头牛工程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把我省打造成国家的粮仓肉库、群众的中央厨房,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的必然要求,是构筑吉林农业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途径。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在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202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作出“畜禽粪污要以县为单位健全收储运处体系,要结合实施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尽快见效,要制定一个更为具体的工作方案”的批示。为彻底解决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畜牧局按照批示精神,在深入山东、重庆等省市考察学习和省内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5月17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实施。《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主要利用方向、主推模式、主体责任、专家技术服务、政策保障等方面对“十四五”期间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全面深入部署。
  一、关于巩固我省现有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果建议
  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已成为共识,政府行政推动能力不断提高、投入持续增加,畜牧大县粪污收储运体系不断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日趋多元,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配套,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幅提升。《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对已经建成收储运体系的县(市、区)要积极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明确政府、企业、种养户各方权利义务,通过内培外引,因地制宜推行整体委托第三方公司、自行委托畜禽粪污终端产品消纳企业、个人分散管理运营等不同模式,确保收储运体系发挥作用,确保到2023年体系总体运行效率达到60%以上。另外,省畜牧局针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中央资金拨付缓慢的情况进行多次提醒警示,指导各项目县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验收,根据实际投入兑现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应。
  二、关于进一步发展我省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果建议
  为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破解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不健全、运行效率低、村屯粪污乱堆乱放、臭气熏天等问题,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谋划收储运体系建设提升行动、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行动、源头减量行动、适用技术推广行动、乡村两级治理行动、规模养殖工艺提升行动、执法监管利剑行动、粪肥还田综合利用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信息化管理提升行动和部门联动监管行动等11项具体工作;明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要以肥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促进粪肥还田与黑土地保护有机衔接,大力推广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地利用、就近还田,变废为宝;明确各级政府对本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州)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政府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范畴,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好统筹谋划、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排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在县级政府安排部署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村民做好畜禽粪肥清运等工作;根据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我省总结10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参考技术模式和10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运营模式供各地学习借鉴,并选取30名专家成立吉林省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家指导组,分成9个小组,分区域指导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各地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和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对有机肥等专业化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肥抛撒车等技术装备和生物除臭等菌剂推广应用、检测监测等方面进行支持。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确保到2025年,全省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基本配套,养殖密集村(东部地区整村存栏量折合成生猪≥600头,其他地区≥1000头)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有效遏制畜禽粪污对环境的影响。
  三、关于强化我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的建议
  2019年,为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龙头,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省农业农村厅与8个省直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龙头企业的认定、申报和运行监测工作进行明确。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92个畜牧业省级龙头企业。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2021年3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着力打造玉米水稻产业、生猪产业、肉牛肉羊产业等十大产业集群,谋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行动等7大行动;明确统筹中央、省级现有政策和涉农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项目建设;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基金,支持十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重点用于解决生产、加工、流通方面的薄弱环节;发挥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发起设立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子基金。目标是利用5至10年时间,推动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产值接近万亿级规模。
  四、关于解决粪污处理产品的建议
  201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围绕畅通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出台系列政策、采取系列措施,加快推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进程。2017年12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畜禽养殖用地用电、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补贴、沼气上网标杆电价等政策,统筹推进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17以来,我省成功申报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22个,争取中央资金8.37亿元,省级投入资金1.4亿元,带动社会投入资金2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今年4月份,省畜牧局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和省财政厅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粪肥沃土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整合黑土地保护利用、退化耕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得到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宣传推广。5月份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各地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统筹本级财政预算和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对有机肥等专业化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肥抛撒车等技术装备和生物除臭等菌剂推广应用、检测监测等方面进行支持。据调度,长春、四平等地区县(市)已明确统筹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畜禽粪肥还田,梨树县人民政府牵头制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实施方案,对种养户将粪污+秸秆堆沤发酵还田利用给予每吨不高于30元的政策补贴,对畅通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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