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2-0177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发布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2-0177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标      题: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发布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2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48号)要求,为深入落实全省服务企业大会精神,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为企业办实事清单》公布如下:
  1.解决佳宏牧业公司、成恩牧业公司等部分基础母牛养殖场申报国家级核心育种场问题。
  工作措施:对符合申报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创建标准的,选派专人指导企业完善相关资料,并与农业农村部种业司、畜牧兽医局对接,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2.解决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种养结合不紧密问题。
  工作措施: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执法监管,落实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直排等行为,切实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3.解决拖欠各疫苗生产企业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问题。
  工作措施:协调财政厅下发督办文件,共同落实为中小企业纾困措施,督促部分县市加快支付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4.解决生猪企业跨大区向浙江调运育肥猪难的问题。
  工作措施:拟依托吉林省“动监e通”系统与浙江农合集团“畜牧通”软件,推进向浙江调运企业备案,开展数据对接,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5.病死畜禽无害化补助资金等动物防疫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工作措施:协调省财政厅,对各地挪用、占用病死畜禽无害化补助资金等动物防疫资金情况进行梳理,督促相关市县尽快将相关资金拨付到位,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6.解决榆树市粒粒香进口母牛繁育基地等缺少肉牛养殖技术和指导问题。
  工作措施:有序开展送技术、送知识下乡进村入户工作。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7.解决德惠市惠恒牧业公司等缺少肉牛养殖技术和指导问题。
  工作措施:落实好“一村一名大学生兽医”计划,不断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服务体系。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8.解决兽药企业受疫情影响兽药GMP检查员无法赴现场开展新版兽药GMP检查验收问题。
  工作措施:制定印发《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版兽药GMP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启动远程视频检查验收工作。
  工作时限:2022年5月底前
  9.帮助相关企业提高夏季猪病防治能力。
  工作措施: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开展夏季生猪常见疫病防控培训,为生猪养殖企业提供疫病防控服务,为企业送知识,送技术。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0.指导并帮助相关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和净化场。
  工作措施:组建工作专班,指导德信、和合、牧原等养殖企业建设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和布病、结核病无疫小区(净化场),开展上门指导与培训,采取“一企一策、一厂一策”的办法,逐个养殖场补齐短板漏洞。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1.规范肉牛交易市场调运秩序。
  工作措施:对皓月、五棵树、营城子等交易市场开展调研,指导相关市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管理制度,简化检疫、检测流程,强化运输车辆备案管理。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2.梅花鹿品系保种工作。
  工作措施:提供专项保种资金用于保护东大梅花鹿及双阳梅花鹿品系。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3.出台梅花鹿相应扶持政策。
  工作措施:为发展梅花鹿产业提供有力支持。国家已给予资金扶持40万元,东丰县政府已制定相关政策扶持,省里出台相关政策,加大保种工作。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4.鹿定点屠宰问题。
  工作措施:建立鹿定点屠宰场。
  工作时限:2022年5月底前
  15.培育梅花鹿品牌。
  工作措施:开展“吉林梅花鹿”公共品牌宣传和展会推介。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6.建设省级饲草产业与草食畜养殖企业信息交流平台,畅通饲草料供需信息渠道。
  工作措施:成立省级秸秆饲草饲料产业协会,建立信息发布管理机制。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7.为饲料生产企业减税降费。
  工作措施:协调沟通省级财政、税务部门,落实国家及省相关文件要求,免除饲料企业水利建设基金。
  工作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18.帮助中小饲料企业解决大宗原料采购难题。
  工作措施:对接中粮生化、九三大豆等头部企业,组织饲料产业协会开展集团采购,确保饲料原料优质优价。
  工作时限:2022年底前
  19.行政审批类问题。
  工作措施:如长岭县种羊场企业反映动物防疫合格证不能及时办理问题。积极协调当地畜牧部门及时为该企业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0.人才科技问题。
  工作措施:积极通过网站和举办招聘会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帮助企业招聘人才。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1.德大养殖用地问题。
  工作措施:协调当地畜牧、人社等部门积极推动德大养殖场用地续租;督促当地为德翔、延边畜牧办理用地备案。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2.政策落实问题。
  工作措施:出台肉牛发展相关政策,特别是在繁育、引种、养殖场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3.解决疫情防控时饲料、畜禽出栏受阻问题。
  工作措施:为全省畜禽养殖、饲料、屠宰企业办理通行证。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4.解决疫情防控期,保供企业防控物资不足问题。
  工作措施:积极协调各地为保供企业解决防护物资。
  工作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df下载  word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