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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1-02210
分  类: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牧质发〔2021〕7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000412760890L/2021-02210 分  类: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6日
标      题: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牧质发〔2021〕7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7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吉牧质发〔2021〕78号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兽药饲料检验监测所: 

  为有效提升我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殖环节科学安全合理用药,加快推进全省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制定了《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2.检测方法及残留限量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2兽药残留监控检测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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