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吉牧防发〔2020〕104号
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 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现将《2020年全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2020年全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结合《2020年全省畜牧业工作要点》,省里组织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消灭小反刍兽疫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重点掌握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与流行情况,持续监视养殖、流通、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趋势发展,严密监视小反刍兽疫、口蹄疫(新毒株)、高致病性禽流感(新亚型)等外来动物疫病流行与发展情况。
二、任务分工
(一)省畜牧业管理局主管全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制修订全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发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二)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各市(州)及梅河口市和公主岭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本方案。
1.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和指导全省开展相关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组织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培训。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组织、配合国家在我省无害化处理厂、屠宰场点开展非洲猪瘟等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各市(州)及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制定本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特别要加强对小反刍兽疫列入国家评估范畴、巩固无疫区建设和非洲猪瘟控制成果的调查,配合国家完成非洲猪瘟等疫病调查。
三、动物疫病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一)由市(州)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市本级有关单位和辖区县(市、区),于每月下旬进行1次动物疫病流行情况调查。覆盖猪、牛、羊、禽各畜种和人工饲养野生动物,覆盖规模养殖场(含养殖大户),动物诊疗机构(含兽药和饲料经销店),屠宰场点、养殖户等风险场所。依据各县(市、区)所辖乡镇数量确定每次调查乡镇数量,每次最低调查数量不少于2个乡(镇)4个村(屯)40个养殖户,全年覆盖所有乡镇。
各地在开展常规调查同时,要做好定点调查,可选择辖区内猪、牛、羊、禽养殖场点了解畜禽发病、死亡、治疗等情况,记录信息(见附表1),由市州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于每月25日前同常规流行病学调查数据表一并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各县(市、区)每季度对辖区集贸农贸市场和活畜禽交易点进行1次回溯性调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三)边境市县在做好常规和定点调查同时,要持续关注境外疫情发生情况,特别是俄罗斯和朝鲜与我省邻近地区的重大动物疫病发展趋势,必要时可联合林草、边防、海关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查,掌握走私、野生动物发病情况。
(四)各市县要做好本辖区牛群牛结节性皮肤病的日常排查,特别是要重点排查从福建、江西、新疆等高风险地区引进的牛群,发现出现多发性皮肤性结节、结痂等疑似牛结节性皮肤病临床症状的活牛,要立即隔离,限制病牛及同群牛移动,采集病牛皮肤结痂、抗凝血、唾液或鼻拭子等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进行确诊。疫情确诊后要按疫情快报要求报告。
四、动物疫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
(一)非洲猪瘟调查
1.目的
了解非洲猪瘟病原存在,排查非洲猪瘟疑似病猪,为控制和清除非洲猪瘟病原提供依据。
2.范围
(1)省内调查:覆盖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和自然村,覆盖养殖、交易、屠宰等各个环节。
(2)国家调查:覆盖公主岭市、长岭县、龙井市、白山市浑江区及江源区、前郭县、农安县、双辽市、延吉市、和龙市等10个县(市、区)。
3.方法与内容
(1)问卷调查。重点要加大生猪养殖场户的日常排查力度,记录排查信息(见附表2)。同时,兼顾生猪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厂点、屠宰场点的排查。
(2)现场调查。各市(州)要在省内调查的场点采集一定数量样品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可结合非洲猪瘟监测工作同步进行。
国家调查所涉及市县要配合做好样品采集准备工作。每个县(市、区)选择处理量最大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场点,每个场点采集病死猪的脾脏、淋巴结等组织样品10头份(优先采集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病死猪)。每个县(市、区)选择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点,每个场点平行采集生猪血清和抗凝血样品各30头份。
4.组织实施
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辖区非洲猪瘟日常排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以及国家调查所涉及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好有关单位协助国家在我省开展非洲猪瘟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二)小反刍兽疫调查
1.目的
了解我省小反刍兽疫感染与免疫情况,推进小反刍兽疫消灭工作。
2.范围
(1)省内调查:覆盖所有市(州)、县(市、区)。
(2)国家调查:覆盖农安县、德惠市、长岭县、前郭县、通榆县、辽源市龙山区及西安区、梅河口市、敦化市、集安市等10个县(市、区)。
3.方法与内容
(1)问卷调查。每县每月在每个乡镇随机选择2个规模羊场和5个养殖户进行问卷调查(见附表3),了解小反刍兽疫免疫情况、羊群饲养管理情况等。
(2)现场调查。省内调查,由市(州)级每半年采集血清、鼻腔或眼拭子样品至少120份,进行小反刍兽疫抗体和病原检测。
国家调查由相关市(州)和县(市、区)配合完成样品采集工作,场点包括:
①养殖场户:在所有历史疫情养殖场户,如果历史疫情场户已不再养羊,则就近选择养殖场户补齐,随机平行采集35只羊的血清、鼻腔或眼睛拭子样品。
②活羊交易市场(集散地):在乾安县和双辽市各选择一个活羊交易市场,随机平行采集35只羊的血清、鼻腔或眼睛拭子样品。
③屠宰场(点):在长岭县和农安县各选择一个羊屠宰量最大的屠宰场(点),随机平行采集35只羊的血清、鼻腔或眼睛拭子样品。
4.组织实施
各市(州)负责抗体检测,相关县(市、区)协助开展样品采集,并完成问卷调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小反刍兽疫历史疫情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协助国家在我省开展小反刍兽疫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
(三)牛结核病调查
1.目的
掌握牛结核病流行情况和病原分布特征,分析疫病流行趋势,并评价现有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2.范围
长春市九台区、白城市洮北区、镇赉县、蛟河市。
3.方法与内容
(1)调查场点。在镇赉县、洮北区和九台区各选择一个奶牛养殖场,在蛟河市选择一个牛屠宰场。
(2)问卷调查。在上述调查场点开展牛结核病现场问卷调查。
(3)现场检测与采样。在每个奶牛养殖场随机选取30头牛,采集抗凝血和奶样。每个奶牛养殖场随机选取100头牛(包含采集抗凝血的30头牛),进行现场牛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每个牛屠宰场收集疑似牛结核病结节、肠系膜淋巴结和肺门淋巴结等各30头份。
4.组织实施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上述4个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国家在我省开展牛结核病调查和现场牛结核菌素皮肤试验。
(四)免疫无口蹄疫区调查
1.目的
了解无疫区内易感动物的养殖和分布情况,科学判断口蹄疫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口蹄疫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提升口蹄疫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2.范围
无疫区、保护区全境。
3.方法与内容
(1)常规调查。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至少调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抽查2个村,每村至少调查5个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户(被调查户同时饲养其他动物一并填表)。各县(市、区)依据辖区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现有数量拟定月度调查数量,全年实现全覆盖。如果该月开展专项调查可不在进行常规调查。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户、养殖场常规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4,屠宰场、交易市场调查表见专项调查表。
(2)专项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每次随机抽查2个乡(镇)4个村10个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户。每次调查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数量要不少于辖区内该畜种场所总量的半数。各县(市、区)每次随机采集血清样品60份进行抗体检测。各市(州)每次随机采集30份口蹄疫易感牲畜血清样品进行非结构蛋白抗体检测,被检测样品要覆盖口蹄疫所有易感动物。口蹄疫易感牲畜养殖场、养殖户、屠宰场、交易市场调查表,见附表5-8。
(3)3ABC抗体阳性畜流调排查。各地要及时对3ABC抗体阳性畜及同群畜要采取限制移动等措施,并对阳性畜及同群畜开展动物卫生状况调查,见附表9。
(4)紧急流行病学调查。怀疑或确认发生口蹄疫疫情时,省畜牧业管理局组织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方案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口蹄疫易感牲畜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表10-12。
(五)牛病毒性腹泻、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呼吸道合胞体病专题调查
1.目的
掌握我省牛饲养量相对较大地区牛病毒性腹泻、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呼吸道合胞体病流行情况,科学评估发病风险。
2.范围
根据养殖量和上述三种牛病流行情况选定11个县(市),包括:镇赉县、洮南市、通榆县、长岭县、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市、梨树县、柳河县、公主岭市、东丰县。
3.方法与内容
(1)问卷调查。了解牛病毒性腹泻、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呼吸道合胞体等牛病免疫和感染情况,被调查场户牛调入调出情况,填写调查表(见附表13)。
(2)现场调查。每个地区随机选择规模化牛场和自然村各不少于2个,以掌握流行率的方式在95%置信水平、30%预期流行率、8%可接受误差的情况下采集分离牛血清100份(每份血清不少于1.5ml),进行牛病毒性腹泻、牛传染性鼻气管炎和牛呼吸道合胞体抗体检测。
4.组织实施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检测工作。相关市县协助做好样品采集和问卷调查。
(六)畜间包虫病跟踪调查
1.目的
持续了解包虫病在我省老疫区流行和发展趋势变化,进一步了解更多可能传入途径。
2.范围
7个畜间包虫病老疫区,包括:农安县、双辽市、镇赉县、洮南市、白城市洮北区、通榆县和长岭县。
3.方法与内容
采取实地走访询问和现场观察羊群状况,以及联系诊疗机构等多种形式,了解羊群临床发病情况和病羊来源。
4.组织实施
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市、县共同实施。
五、动物疫病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一)目的
1.界定疫病发生情况,分析可能扩散范围,提出防控措施建议,提高突发动物疫情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2.探寻病因及风险因素,分析疫情发展规律,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评估控制措施效果,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二)范围
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填报紧急疫情调查表。
1.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
2.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蓝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
3.疯牛病、痒病、裂谷热等外来动物疫病。
4.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5.较短时间内出现导致较大数量动物发病或死亡,且蔓延较快疫病,或怀疑为新发病。
6.其它需要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1.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疑似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省畜牧业管理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调查。
2.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参照相应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采集有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3.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取的信息,描述动物疫情现状(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等),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怀疑疫情扩散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踪调查。
4.省级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
5.必要时,配合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专家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组织开展经济损失和防控措施评估工作。
附件:2020年流行病学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