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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点击数: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网站下载。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6861,传真:0431-88906490,邮编:130022,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吉林省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畜牧业发展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张国华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确定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工作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省畜牧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行政推动和工作摆位上,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办公室依据处室职责,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处室,强化目标管理,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明确完成时限,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了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抓落实、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信息公开。聚焦2021年全省畜牧业重点工作任务,对我局印发的规范文件进行了全面公开和精准解读,严格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息准确,将我局承担的各项重点工作清晰的展现出来,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2021年,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了财政预算、重大决策、行政审批、提议案代表回复、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77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公开2条、通知公告73条、财务信息9条、权责清单1条、政策直达11条、提议案办理10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33条、部门信息95条、市县信息312条、行业信息231条。

    (四)强化政策解读。为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加快建设畜牧业经济强省,2021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华先后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众解读政策,凝聚推进畜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4月13日,组织召开了“牛十条”政策新闻发布会;二是6月15日,组织召开了吉林省畜牧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三是9月17日,组织召开了吉林省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新闻发布会。

    (五)强化平台服务。充分发挥现有数字化平台作用,在我局官网开辟政府信息专栏,并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飘窗。充分利用政务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组建了全省畜牧兽医技术呼叫服务中心(96603),定期发布和推送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信息,受理畜牧兽医政策咨询、问题答疑和举报投诉,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能力,树立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信息形式较少,没有充分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灵活多样的解读;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更多采用图文结合和视频等方式解读;二是对信息报送的分类更加明确,明确各处室所负责的信息内容;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四是落实政策直达机制,推进政策直达基层,直达场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