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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发改委(工信局、能源办),长白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发改局(工信局):

  为切实做好今年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确保企业在“迎峰度冬”期间的安全稳定生产,能源局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督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吉林省能源局

  2018年10月29日

  电力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

  保护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景俊海省长在全省安委会2018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吉安委【2018】16号文件通知要求,根据冬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保护工作的特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企业保持安全稳定的形势,省能源局决定对电力、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管道保护工作进行督查,制定此方案。

  一、督查组成员

  组长:崔  勇  省能源局副局长  

  成员:王兴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田逶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二、督查内容

  1.检查企业在“双重预防机制”中期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督促电力和油气管道企业针对冬季气候特点,针对“迎峰度冬”期间在电力安全生产和长输管道保护中各项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

  3.调研企业冬季预防火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督查时间

  从11月5日起至12月中旬结束。

  四、督查方式

  对3-5个地区的能源企业进行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个地区抽查1家电力或油气企业。

  五、要求

  (一)督查组成员要严格要求,认真遵守“八项规定”要求,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二)各迎检地区和企业要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督查组要严肃、认真,对发现问题要严肃指出,企业要立即整改或制定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