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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能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17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函》(吉政数办函〔2019〕467号)要求,结合吉林省能源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吉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http://nyj.jl.gov.cn)浏览并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吉林省能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987号;邮编:130021;联系电话:0431-80765203;传真:0431-89156318)。
一、总体情况
  省能源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精神,抓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常抓不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省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注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领导职责,根据工作实际及时更新小组成员,并确定专人负责全局日常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印发了《2019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对省能源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明确到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处室能够主动及时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向局门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文件,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局内发文所用“吉林省能源局发文用纸”设有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内容认定栏,在发文签批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也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2.丰富公开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多种形式公开,全面提高能源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利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局门户网站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三是主动公开脱贫攻坚和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我局依法依规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和预决算进行了网上公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的提案建议进行及时答复,并通过局门户网站予以全文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6个,其中,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个,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个,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省能源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满意率达到100%。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局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通过电话咨询、门户网站留言、微博留言等方式进行的政务咨询都及时积极给予公开解答,其中办理门户网站留言答复22条,电话咨询答复上百次。
  3.提升服务实效,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省能源局认真完成“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各项任务。一是调整完善了省能源局权责清单,目前,省能源局权力清单涉及的责任事项有5项,取消了一项行政处罚事项。上报省政府批准后,在省政府网站和省能源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积极开展了“破坏营商环境、违约失信、阻碍民营经济发展”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吉林省能源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狠抓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吉林省能源局软环境建设工作计划》。四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归集各项工作,重新修订了省能源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在省能源局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五是建立了省能源局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清单,上报省政府后,在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
  4.强化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
  省能源局积极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先后通过局门户网站、新浪、腾讯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途径进行丰富多样的宣传。9月份,举办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开展了题为《政务公开新发展助力政府职能新转变》的专题授课,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新公布的《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辅导。通过宣传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局人员公开意识和能力, 为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能源局始终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原则,以网络信息公开为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五年来,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数分别为72条、94条、474条、596条和393条。

    源局2019年共发布和转载各类信息678条。其中,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93条(工作动态132条,通知公告64条,政策法规99条,专题专栏37条,互动交流30条,其他信息21条);通过局腾讯、新浪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载信息27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省能源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按时答复办结。
  省能源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按时答复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1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尽管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各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方式较单一,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部门职能,围绕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公开意识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理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吉林省能源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