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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能办〔2022〕277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吉林省能源局
  2022年8月26日
  2022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吉林省能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效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年报,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交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照职能配合落实)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维护。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局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围绕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我局门户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理念,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规范做好案件受理、审理工作。(办公室牵头,法规处、信息中心配合落实)
  (四)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做好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2022年底前,要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法规处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五)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要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集中公开履职依据政策,为我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抓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各有关处室配合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要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各相关处室要主动公开“十四五”专项规划、重大决策部署、办事服务事项等。结合本部门重点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确定年度公开重点领域,明确并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抓好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落实。(规划处、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财务、审计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文件精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财务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公开。增强预决算信息透明度,完善报表格式、细化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整改情况。(办公室、各有关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含金量”
  (一)强化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机制。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部门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在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局门户网站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意见征集渠道、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充分利用政策直达工作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凡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和面向企业和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文件起草处室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有针对性的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涵盖政策背景介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管理执行标准、新旧政策衔接和差异、本级政策特点和创新点、政策预公开时社会公众集中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健全留言答复公开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等。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各处室按照职能配合落实)
  四、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和监督指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各处室要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同志,确保政策解读、培训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宣传培训。要密切关注各地、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学习。积极派员参加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局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
  (三)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对要点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实时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迅速整改完成。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类阶段性检查评估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别落实)